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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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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芳溪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芳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宜丰县芳溪镇人民政府,电话:0795-2961009,邮编:3363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芳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3〕30号)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3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芳溪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其中,决策公开5条,执行公开53条,管理公开8条,服务公开4条,结果公开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6条,政策解读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照《条例》的规定,2023年,我镇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共收到依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我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审核发布,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对群众难理解的政策文件,及时上传政策解读,让群众即时了解各类政策,增强参与感、获得感。

(四)平台建设

按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强化机制,成立芳溪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社会评议方面,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把关、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在信息公开创新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抓好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政府信息。

(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法》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层层问责、层层把关,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政府信息,接受基层群众和企业的广泛监督。

(四)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有效、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大公开方式创新力度。以更优化、创新的方式扩大公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参与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惠及所有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3年我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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