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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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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宜丰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丰县新昌东大道16号,电话:0795-2765251,邮编:yfxga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宜丰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3〕30号)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0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宜丰县公安局共公开主要内容有:政务动态、户政服务、治安管理、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建议提案、机构信息等,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及时了解宜丰公安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宜丰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各类错敏信息发布,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县公安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平台建设

依托宜丰县政府政务门户网站,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宜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宜丰公安抖音等平台日常建设维护,加强公安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巩固壮大正面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

县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同时,督察部门对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实施情况适时进行督察,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5

行政强制

3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宜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加强问题整改,强化具体举措: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策解读。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和重点民生关注点,采取视频、音频、图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为群众、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提升便利度;三是强化成效转化。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全面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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