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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车上林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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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车上林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丰县车上林场联系(地址:宜春市宜丰县车上林场乡府路机关大院,电话:0795-2988018,邮编:336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车上林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3〕30号)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林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不断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能效。2023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7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车上林场依托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7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3条、发展规划2条、人事信息1条、财经信息2条、回应关切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信息及时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对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按照“全面、深入、规范”的原则,将“事权、财权、人权”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把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

2.数字化管理:2023年车上林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涵盖工作动态、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概括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2023年,车上林场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了领导机制,明确了车上林场副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4.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建设车上林场政务公开体验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2.公开方式多样化:登入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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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公开方面,不能及时与市、多部门保持一致,存在更新时间上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细致。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我场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二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3年我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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