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将以下三个地块:
1.地块位于新昌二小西侧,东至新昌二小,西至耶溪花苑,南至空地,北至空地,约4.0079亩。
2.地块位于新昌二小东侧,东至仿古街,西至新昌二小,北至临时停车场,南至新昌二小宿舍楼,约3.1575亩。
3.地块位于新昌二小南侧,东至新昌二小宿舍楼,西至耶溪花苑,北至新昌二小,约4.5970亩。
三宗地共约11.7625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新昌二小,用于新昌二小扩容项目建设,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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