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5-19 11: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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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将位于竹乡大道北侧宗地、东至物华大道、北至新建县医院规划道路、西至刘家组新农村和空地、南至竹乡大道,约26.2274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宜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用于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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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宜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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