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助力宜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5-28 11: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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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宜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根据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总体目标

  确保到2025年,建成满足宜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监测能力不断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更加准确,气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显著提高,智慧气象常态化运行,气象工作与建设大美宜丰的需求相适应,气象现代化水平整体达全市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建设,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落实宜丰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宜丰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职责,完善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各乡镇〔场〕)

  2.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加密布设灾害易发区气象监测站点,升级改造现有的区域自动气象站。着力提高强对流、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3.增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推进宜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相关部门做好全面对接。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在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建设一批气象预警接收和传播设施,提高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的覆盖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4.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项目,完善气象灾害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落实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部署要求,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林业局,各乡镇〔场〕)

  (二)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1.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强化对农村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开展防雷科普宣传,完善农村工程项目建设防雷设计和防雷设施安装。加强“江西微农”、“宜丰天气”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应用。加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地区的直通式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2.提升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加强农业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能力,开展气象为水稻、油菜、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专业气象服务。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我县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和影响研判能力。为水稻等农优特产品开展气候品质评价、论证,授发品质证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建设,提高气象保障水平

  1.提升生态保护气象服务能力。建立生态气象监测站,开展负氧离子、气象要素、空气质量等项目监测,实现重点生态功能区、山岳型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的生态气象监测网,生态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基本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乡镇〔场〕)

  2.强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全面落实《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目录。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发展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发展“气候+”全域旅游业态,加强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应用。积极申报创建“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康养旅游宜居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文广新旅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业局,各乡镇〔场〕)

  3.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标准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布设人影碘化银地面发生器,升级性能优良的人影作业装备,围绕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围绕保障粮食安全、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城镇降温减碳、缓解旱情、改善空气质量、水库蓄水开展人影作业,发挥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各乡镇〔场〕)

  (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发展智慧公众气象服务。提升智慧生活气象保障支撑能力,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

  2.强化气象公共安全管理。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与监管。健全防雷安全领导责任、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加快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防雷安全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司法局、市监局,各乡镇〔场〕)

  (五)加强发展支撑能力建设,提高气象事业发展综合保障水平

  1.按要求编制符合我县实际的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气象事业发展重点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业务发展经费。落实气象部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气象局)

  3.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工作。加强探测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依法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依法编制、印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气象部门纳入城市建设规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城市规划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气象现代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要主动担责、切实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现代化建设。县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并加强对工作进展的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县政府办将联合县气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县里将把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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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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