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宜丰县经济发展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31 10: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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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关于落实宜丰县经济发展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8日

  关于落实宜丰县经济发展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巩固审计成果,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宜丰县经济发展环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真实整改,根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省领导对经济发展环境审计整改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环境审计查出的招商引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事业收费、“红顶中介”、治超治乱、平台公司、就业补助、“财园信贷通”、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一系列典型问题,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不留死角,以审计整改推动解决影响宜丰县发展环境的“堵点”“难点”“痛点”,以更有效的整改成果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进一步促进实现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领导小组

  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宜丰县经济发展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万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长:傅钟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谭国林县政府副县长

  罗荣华县政府副县长

  黄县政府副县长

  胡云兴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晓鹏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协副主

  席、工业园区党委第一书记

  组员:刘卫星县政府办主任

  姚陈云县审计局局长

  甘县财政局局长

  何燕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仁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漆壮志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蔡红梅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卢思成县发改委主任

  熊公路分局局长

  刘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赵县科技局局长

  易志华县人社局局长

  何宜军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涂细根县税务局局长

  李兵生县住建局局长

  李云军县银龙水务公司总经理

  漆文锋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丽珍县总工会副主席

  三、整改工作方法

  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主要包括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分配整改清单、组织整改验收和定期调度整改情况报表。

  (一)制定整改方案

  要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审计意见一一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领导等。

  (二)分配整改清单

  将审计报告提出的48个问题,按责任单位拆分为按主管单位切分为56个责任清单,由审计牵头部门将清单发送各责任单位。

  (三)组织整改验收和定期调度整改情况

  依据已经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书等审计文书以及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查看责任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是否建立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资料合规性和真实性的核查验收。定期调度整改情况报表,掌握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持续跟踪落实并及时更新审计整改报表。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城管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收费方面

  (1)违规收取保证金。2018年至2019年,宜丰县人民政府违规设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之外的市容卫生保证金,涉及金额60.86万元;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壮志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违规收取押金2018年,宜丰县城市管理局违规以燃气、卫生等名义收取收取用气企业、商贩等押金,涉及金额24.12万元。截至审计日,以上保证金未退还。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壮志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违规收费。宜丰县公园管理所2018年1月13日收取胡小兰赞助款4.28万元,2018年9月4日收取新余万宝集团赞助款6万元,共计10.28万元;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壮志

  整改措施:今后应予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擅自扩大收费范围。2007年5月25日,宜丰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擅自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中的单位排水管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在建设项目规费中单独设立,2016年5月5日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由0.5元/平方米提高至2.5元每平方米,2015年至2020年6月,违规收取269.28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该笔资金被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壮志

  整改措施:今后应予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二)工业园管委会涉及的整改问题

  1.补助资金方面

  (1)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2019年至2020年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江西迈丹尼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双方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书、补充协议约定的生产力等情况下,违规向江西迈丹尼科技有限公司发放1685.02万元的扶持资金,其中:2019年3.0智能设备补助780万元、无尘车间装修补助67.41万元,2020年4.0设备补助款570万元、展厅装饰费267.61万元。经天眼查查询,该公司成立至审计日,其实缴注册资金0元,未正式投产,设备未正常运转,累计纳税0.1万元,参保人员数0人。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平台公司方面

  (1)建设单位违规超付工程进度款2018至2020年6月期间,宜丰县工业园区平台公司江西良创经济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7个在建工程结算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超合同价70%(其中循环产业园G标场地平整工程的支付比例达93%),共计超付工程款1091.53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财园信贷通”方面

  (1)违规向实控人相同的两家企业同时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020年4月工业园区违规上报审批不符合条件企业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100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还款,该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停产,2020年1月前搬迁至工业园(江西鼎盛玻璃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也获批1000万元财园信贷通贷款,获批贷款时法人均是张强军),参保系统未调取到该企业员工参保数据,获得政府担保“财园信贷通”续贷金额1000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偿,并对责任单位予以追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违规向非实体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2020年,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审批同意园区融资平台公司-江西良创经济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宜丰县建设银行“财园信贷通”贷款1000万元,截止审计日。未使用该笔资金。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偿,并对责任单位予以追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单个企业同时在两家银行接受“财园信贷通”贷款。2016年至2019年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审批使江西裕利实业公司同时在宜丰建设银行和农商银行获得“财园信贷通”贷款,截至2020年8月31日贷款余额680万元,目前该公司农商行贷款已出现逾期,农商行已对此提起诉讼。(建行320万元,农商行360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偿,并对责任单位予以追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财园信贷通”贷款审批程序缺失。工业园区管委会未能提供发生财政代偿964.18万元企业(宜丰县恒峰室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0.95万元、宜丰县欧博五金电器灯饰有限公司351.89万元、江西力明实业有限公司411.34万元)的“财园信贷通”贷款审批表、会议记录、推荐函及担保函等资料。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偿,并对责任单位予以追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5)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并发生财政代偿损失。①2015年,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上年纳税不足5万元的企业——宜丰县肖中云钢化玻璃加工厂“财园信贷通”贷款申请,贷款年利率7.28%。该企业未能如期返还贷款,2017年6月15日,发生财政资金代偿损失306.5万元;②2014年5月7日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上年纳税不足5万元的企业——宜丰县鸿润铜塑实业有限公司“财园信贷通”贷款申请。该企业未能如期返还贷款,2015年6月10日,发生财政资金代偿损失517.58万元;③通过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截至2015年11月5日江西宏昱针织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拖欠商业贷款本息2501.32万元,被宜丰县农商银行提起诉讼。在已有不良贷款的情况下,2015年经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并担保,江西宏昱针织有限公司获得宜丰工商银行“财园信贷通”贷款500万元,用于偿还与宜丰工商银行签订的商业借款合同项下所欠债务。江西宏昱针织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返还贷款,2017年12月29日,发生财政资金代偿损失507.08元;④2014年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同意上年纳税不足5万元的企业——江西宏丰人造有限公司“财园信贷通”贷款申请,2015年在该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情况下,又经审批续贷资金440万元。该企业未能如期返还贷款,2017年12月29日,发生财政资金代偿损失440万元;⑤2015年,在江西康替龙竹业有限公司已获得宜丰建设银行“财园信贷通”贷款500万元期间,且该公司无力偿还宜丰县农商行商业贷款1150万元的情况下,经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虚假注明其无对外贷款和担保情况的审核表和担保函,宜丰农商行为该公司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500万元,贷款年利率7.35%。上述两笔“财园信贷通”贷款资金康替龙公司均未能到期返还,发生财政资金代偿损失1009.88万元(建行505.31万元,农商行504.57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偿,并对责任单位予以追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工程建设方面

  (1)招标单位违规设置条件排挤潜在投标人。2018年宜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EPC项目招标公告反映评标办法中将企业营业收入和净资产作为重要评分条件,该项分值15分,占总分比例15%。4家投标单位除中标单位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得满分15分,其他3家投标单位均为0分,该项目江西省建工集团2018年中标,中标金额2.5亿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2018至2020年6月期间,宜丰县工业园区平台公司江西良创经济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22个单项合同造价在5万元以上且未经招标发包给个人的项目(合同金额共计5294.21万元,累计已支付5144.52万元)共计支付工程款1905.34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2020年5月宜丰县工业园区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宜丰县工业园区工信大道、领先路路灯安装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施工内容为挖基坑土方、灯独立基础、10米太阳能高杆灯安装等,属于市政建设工程照明专业工程,需具有城市及道路工程照明专业施工资质。经天眼查项目中标单位江西新鸥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具有城市及道路工程照明专业施工资质,该项目中标价319.25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建设单位将工程款违规支付给个人。2018年至2020年6月,宜丰县工业园区平台公司(江西良创)将54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款3967.02万元违规支付给个人。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5.收费方面

  (1)违规收取保证金。2018年至2020年6月宜丰县工业园区平台公司-宜丰县竹加工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履约保证金名义收取12家入园企业的土地押金1516万元,截止2020年6月已退回1215万元,结余301万元未退回并挪作办公经费使用。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刘仁顺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三)公安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红顶中介方面

  (1)公安局违规办企业。宜丰县公安局于2003年9月出资开办宜丰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至2020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共计1462.11万元。收入主要用于支付保安服务公司日常开支、保安员工资、代宜丰县公安局支付部分费用和上缴宜丰县财政局预算外账户等。

  责任领导:胡云兴

  责任人员:蔡红梅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收费方面

  (1)违规收费。2018年-2020年6月宜丰县公安局收取园区企业支援款18.20万元。

  责任领导:胡云兴

  责任人员:蔡红梅

  整改措施:今后应予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四)发改委涉及的整改问题

  1.收费方面

  (1)违规收费2018年至2019年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收取招投标资料费884.68万元,其中:1、宜丰县审计局收缴2018年度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收取招投标资料费842.76万元;2、2019年收取41.92万元未收缴。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卢思成

  整改措施:今后应予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五)公路管理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工程建设方面

  (1)建设单位虚假招标2020年7月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宜丰分局发布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中修工程招标公告,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宜丰分局实际于2019年9月已进行施工,属先施工再补办招投标手续的虚假招标,中标金额4293.53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熊飞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六)行政服务中心涉及的整改问题

  1.收费方面

  (1)保证金退还不及时截至2020年6月底,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超中标时间35天以上的有45笔,涉及金额370.12万元。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刘敏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违规收费。2018年至2019年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违规以咨询费的名义向宜丰县农商银行收取20万元;2018年至2020年6月底,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违规以招标代理服务费名义向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企业78.43万元;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刘敏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少退保证金利息。2018年至2020年6月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产生利息15.53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未退还2018年至2020年6月投标保证金所利息15.53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该笔资金被宜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刘敏

  整改措施:今后应予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七)科技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补助资金方面

  (1)违规向失信企业发放财政补助。2019年经宜丰县科技局审核并申报,已发生“财园信贷通”贷款代偿1009.88万元的江西康替龙竹业有限公司获得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3万元。

  责任领导:黄慧

  责任人员:赵烈

  整改措施:督促科技局改正,追回奖励款3万元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八)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就业方面

  (1)扩大范围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018年、2019年宜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将以前年度已就业人员、已毕业多年的大学生作为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对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两年共计发放173人金额共计116.87万元,审计期间,宜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已将违纪款24.35万元上缴县财政。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肖群

  整改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改正,追回补贴116.87万元上缴县财政,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就业方面

  (1)应收未收农民工保证金。2018年至2020年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农民工保证金793.23万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项目共7.43亿元,按1%收取,应交保证金743.09万元,1000万元以下项目共3342.84万元,按1.5%收取,应交50.14万元。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易志华

  整改措施:追缴农民工保证金793.23万元,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商务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补助资金方面

  (1)违规提高补贴标准。宜丰县商务局2018年至2020年6月份外汇补贴数据发现商务局违反宜丰县委、县政府《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超标准向外贸流通企业发放外汇补贴,涉及金额65.98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何宜军

  整改措施:督促商务局改正,追回违纪款65.98万元。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1)违规向“空壳企业”发放外出口外汇补贴。2018年至2020年6月,宜丰县商务局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外贸出口任务,向无办公场所、无纳税数据的空壳企业发放出口外汇补贴968.58万元。

  责任领导:刘晓鹏

  责任人员:何宜军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一)税务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税收方面

  (1)违规虚假退税。2018年度宜丰县税务局通过办理江西省宜丰万国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禾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退库增值税税款违规虚假退税合计2818.16万元,在下一年度重新入库增值税税款合计2410.95万元。截止审计之日企业“其他应付款-待缴税收”结余合计407.21万元。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涂细根

  整改措施:督促税务局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应退未退增值税。2018年至2020年6月,宜丰县税务局参照宜国税发〔2007〕78号文件“暂将全市细木板的最高退税比例暂定为85%(在税务总局规定退税比例70%的基础上给予85%的折扣)”规定,未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次小薪材”退税比例70%,少退3家企业增值税税额71.50万元,且退税资料不完善,退税不及时,未见相关人员签字的评估核查表。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涂细根

  整改措施:督促税务局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应征未征印花税。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宜丰税务局漏征宜丰农商行24笔股权转让印花税,转让金额362.74万元,涉及漏征印花税2.09万元。

  责任领导:周万辉

  责任人员:涂细根

  整改措施:督促税务局改正,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人防工程方面

  (1)违规审批减免易地建设费。2017年至2019年,县人防办根据政府抄告单违规审批御龙湾等16个民用建筑项目减免收取易地建设费,涉及减免金额2485.37万元。其中,共建项目15个,涉及减免金额1620.95万元,已经开始补建,正在施工中;商建项目2个,涉及减免金额1218.12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进一步查明以上违规审批的原因,追缴商建部分易地建设费1218.12万元,并按规定上缴121.81万元至上一级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易地建设费结余金额较大。2019年末,宜丰县财政结余易地建设费2846.41万元,其中:年末国库结余1985.35万元、年末非税专户结余861.06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纠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违规审批减免易地建设费。2017年至2019年,宜丰县人防办人防审批中以基础埋深小于3米违规审批鑫海澜庭等2个民用建筑项目少建人防地下室8549.09平方米,涉及易地建设费金额1282.36万元,审计期间,宜丰县人防办已将违纪款140.13万元上缴县财政。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查明违规审批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按规定及时追缴易地建设费1282.36万元,并按规定上缴128.24万元至上一级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违规以收费代替建设。2017-2019年度,县人防办违规审批宜丰县福隆花苑二期等2个民用建筑项目以交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涉及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5741.5平方米,涉及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770.29万元。其中:1个项目以基础埋深小于3米为由规避建设,实际设计文本和现场施工基础埋深均超3米;在审批1个配建有普通地下室的项目时,仅根据开发商聘请的地勘单位和专家论证出具的不宜深基础开挖等证明材料,未加详查便以地质条件恶劣或基础埋深不足等为由规避建设。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查明违规审批的原因,督促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

  2.工程建设方面

  (1)围标、串标。①2018年至2020年6月,由于宜丰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皇家花苑)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农垦区棚户区(何家湾)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天宝学校围墙、道路、电器等附属工程等3个项目的中标单位与参与投标单位的有共同股东或监事,涉及中标金额2288.26万元。②2018年至2020年6月,由于宜丰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管不严,造成宜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立面改造工程、宜丰县气象局防灾减灾业务楼工程等2个项目的中标单位与参与投标单位有共同的股东或监事,涉及中标金额214.67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将问题①涉及公司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问题②由住建局处理,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收费方面

  (1)强制收费。2018年至2020年6月期间,宜丰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宜丰县宜居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强制向服务对象收取白蚁防治费144.4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该笔资金被宜丰县房地产管理局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应退未退质量保证金。截至审计日,宜丰县房地产管理局未退物业保修期已满房屋质量保证金278.37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未退还上述资金。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擅自减免。2018年至2020年6月期间,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擅自减免超规划审批面积罚款,少缴行政处罚金额199.64万元,且存在对处理对象处理处罚不一。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违规收费。2018年至2020年6月宜丰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两书一证”名义违规向各房地产公司收取信息咨询费25.56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5)擅自提高标准收费。2015年至2019年宜丰县人民政府擅自将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收费最高标准每平方米15元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30元,多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1493.8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该笔资金被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4.公共事业方面

  (1)房屋预售资金未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截至2020年11月5日,宜丰县新昌崇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崇文澜泊湾项目共计98户购房者的购房预售款未直接转至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而是交至宜丰县新昌崇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开设的银行账户后再转账至资金监管账户,涉及资金3800.93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房屋预售资金未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截至2020年11月5日,宜丰县房地产管理局未将房屋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未监管资金2271.3万元,其中:1、宜丰县新昌崇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崇文澜泊湾项目62户购房者交纳的房屋预收款1824.79万元未进入监管协议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2、江西雅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农贸市场2栋项目出售并备案27套,房屋出售金额总计446.51万元,该资金未纳入监管。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违规拨付监管资金。2018年至2019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丰县支行在无县房管局拨付批准的情况下将监管账户内资金1094.6万元转出监管账户。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5.招商引资方面

  (1)违规向企业借款。2019年宜丰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违规以DCH2019003号宗地杆线迁移和电缆入地工程的名义向宜丰新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302.70万元,增加企业开发负担。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归还借款302万元。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6.红顶中介方面

  (1)“红顶中介”。2018年至2020年9月宜丰县建筑工程检测站依托在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机构宜丰县建筑质量监督站收取建筑企业的建筑材料检测费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共计689.26万元,收入主要用于检测站工作人员工资支付、添置检测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部分用于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宜丰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弥补经费不足。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兵生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归还借款302万元。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三)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涉及的整改问题

  1.收费方面

  (1)违规收费。宜丰县人民政府委托银龙水务公司代征管网配套实施服务费(管网维护费),2018至2020年9月银龙水务公司共向企业收取管网配套实施服务费631.87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上述资金被宜丰县人民政府和上述部门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云军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公共事业方面

  (1)挤占挪用代收污水费及管网维护费。截止2020年9月底,宜丰县银龙水务公司未缴污水费及管网维护费788.5万元,银行存款余额仅553.67万元,挤占挪用234.83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云军

  整改措施:调整会计科目,将代收费用上缴财政。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应缴未缴污水费和管网维护费。截至2020年9月底,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共代收污水费和管网维护费2790.83万元,已缴入财政2002.32万元,未缴财政788.51万元.,其中:1、污水费2602.95万元,已缴入财政1897.48万元,未缴财政705.46万元;2、管网维护费187.88万元,已缴入财政104.84万元,未缴财政83.04万元。

  责任领导:罗荣华

  责任人员:李云军

  整改措施:调整会计科目,将代收费用上缴财政,制定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四)自然资源局涉及的整改问题

  1.收费方面

  (1)擅自提高标准收费。2017年至2019年底宜丰县自然资源局未按赣字〔2016〕22号文件各类交易平台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违规提高征收标准多收取公开出(转)让方式土地交易服务费275.91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该笔资金被宜丰县自然资源局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文锋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违规设立收费项目2017年至2019年期间,宜丰县人民政府违规设立行政事业取行收费项目-国有土地补偿费,收取用地企业的国有土地补偿费金额373.17万元元,截至2020年6月底该笔资金被宜丰县自然资源局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文锋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2.招商引资方面

  (1)闲置土地。截至2020年10月10日,宜丰县自然资源局未尽到监管职责,应收未收回闲置2年以上的3宗闲置土地涉及面积258.99亩,涉及未收取土地闲置费4323.4万元。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文锋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3.工程建设方面

  (1)未按规定履行采购程序。宜丰县自然资源局与江西省中煤勘测规划设计院宜丰分院、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实际同一控制人公司)2017年4月24日签订《2017年度十个批次用地报批测绘》宗地测绘项目合同,合同实际付款21.25万元;2020年1月6日签订《宜丰县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宗地测绘项目合同,合同实际付款12.80万元。以上二项宗地测绘项目合同合计34.05万元均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责任领导:谭国林

  责任人员:漆文锋

  整改措施: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五)总工会涉及的整改问题

  收费方面

  应返未返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截至2020年10月28日,宜丰县总工会应返未返35家小微企业2017年至2019年度工会经费8.87万元。

  责任领导:胡云兴

  责任人员:李丽珍

  整改措施:责令总工会予以改正,制定立长效机制。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十六)纪委监委涉及的整改问题

  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截至2020年6月底,宜丰县共有12名公职人员(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编4人)及其家属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其中:1.公职人员本人经商9人;2.公职人员家属在公职人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的有3人。

  责任领导:傅钟俊

  责任人员:何燕斌

  整改措施:追究以上人员责任。

  整改期限:按审计报告要求,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工作要求及整改问题清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坚决抓好经济发展环境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审计问题清单中的每一个问题都是一道政治“必答题”,都是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一块“试金石”,要聚焦时间节点、聚焦整改标准、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清单式管理,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放松。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度,加大追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分管领导要亲自上阵,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联动,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落实专人负责。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实地督促,采取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要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及时总结反思,加强政策供给,堵住监管漏洞。要严格落实“双整改”要求,探索从根子上研究破解“顽疾”的有效办法,特别是准确把握问题成因,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的长效机制,力争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

  (三)落实责任,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审计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负责,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工作安排和要求,加强与审计整改牵头部门的沟通衔接,准备好整改材料及佐证材料,使每一项整改结果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各方的检查,及时报送整改落实工作有关报告和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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