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城市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8-20 11:17 阅读次数:
【字体:

​  县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将位于原桥西中心小学地块,东至下坊路,西至桥西新农村,南至房屋,北至房屋,约5.709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宜丰县第三幼儿园,用于新建宜丰县第三幼儿园项目,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1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信息来源:宜丰县
【打印本页】 【纠错留言】 【关闭窗口】 分享到:

主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65503

政府网站标识码: 3609240002 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0556号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795-2991000 举报邮箱:yf_jx@126.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