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水利局河沙拍卖公告
受宜丰县水利局委托,本公司将其堆放于宜丰县花桥乡境内的一批河沙 ,定于2023年 12 月 20 日下午14:30时在 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拍卖。
一、 拍卖标的物及相关说明:
名称 |
位置 |
数量 |
起拍价 |
保证金 |
一批河沙 |
江西省宜丰县花桥乡境内 |
两年期限,每年约6000 m3 每年约6000 m3 |
32元/m3 |
20万元 |
1. 本次拍卖标的按方拍卖。
2.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并按现状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拍卖前务必事先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并以委托方指定地点和指定实物看样为准,了解清楚标的状况和数量。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款 。
4、买受人在与委托方办理标的物移交时需按委托方要求签订履约(安全)承诺书。买受人进场后,委托人和拍卖公司就不对标的物承但任何责任。
5、买受人必须严格按委托方提供的工程勘察报告及业主施工计划进行施工,自行安排车辆至施工场地接受河沙装车,对运出的河沙买受人自行安排堆放。各项费用自理。
6、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机械、车辆和人身等安全工作,与委托方无关。严格执行道路通行安排,道路损坏由买受人负责维修。车辆承载量、环保等要求要符合国家标准。
7、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和方量,一经参加竞拍说明竞买人对标的及拍卖要求认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8、标的物外运时自行处理好与相关部门、与当地村民等关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其他。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三、报名竞买资格:
1、企业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个人报名: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
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
证)。
3、保证金付款凭证。
四、咨询、展示时间:
1、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12 月 19 日下午17时止,有意竞买人请缴纳 20万元竞拍保证金汇入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后凭有效汇款单据办理竞拍手续。拍卖结束后,中标人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未中标人按规定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2、标的物展示时间:2023年 12月12 日--2023年 12 月19 日
3、展示地点:宜丰县花桥乡境内(自行前往)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报名地点:
1、有意竞买人请2023年12 月19日下午17:00 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20 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以下账户:
账户名:李保华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账 户:2107019980111072347
2.报名地点:宜丰县翠竹御景小区48号
六、有关事项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款、拍卖佣金和评估等费用。
2、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与委托方签订装运施工合同。装运时间为合同日起计算,两年期限。
3、买受人必须严格按委托方要求到标的地进行装运,并接受委托方监管。
4、在施工过程中对机械、车辆和人身安全以及拆除、运输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方无关。
5、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和数量,一经参加竞拍即说明竞买人对标的及拍卖要求的认同,拍后无悔,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更正与答疑:
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更正通知均以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为准,请各潜在竞买人及时关注,若因竞买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3979511808 李女士
江西省银海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主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65503
政府网站标识码: 3609240002 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0556号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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