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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3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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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重点检查工作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 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

()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 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方式与要求

1.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继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同时结合投诉举报、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2.及时学习,提高技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省、市下发的防控措施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严格掌握标准,把监督检查内容查细查实,真正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宜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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