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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2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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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重点检查工作内容

(一)新冠感染疫情防控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落实首诊负责制情况,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情况,违规接诊发热病人情况。

(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消毒隔离制度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有专(兼)职院感控制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实际消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

(三)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运存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以及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按规定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三、工作方式与要求

1.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继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同时结合投诉举报、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2.及时学习,提高技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省、市下发的防控措施文件及时认真学习,严格掌握标准,把监督检查内容查细查实,真正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宜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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