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2 16: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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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粮食等大宗农品贸易、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稀定性增加。

  我县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決策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特制定《关于防止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三个部分,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有15条,第三部分“工作举措”有3条,每项重点任务、工作举措中都确定了责任单位。

  1.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起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57万亩。

  2.主要任务

  (1)严格保护利用耕地资源。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用地,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

  (2)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2021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57.5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达4.9亿斤以上;推进优质稻扩面提质,积极发展优质稻生产。充分挖掘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好、土壤富硒等优势,建设一批富硒大米,绿色、有机大米生产基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度2.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推进2021年度0.5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力争2021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43%以上,化肥利用率保持在42%以上;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搭建农户分散耕地与规模化生产的桥梁,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规模效益;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现代粮食加工业,促进全县粮食综合效益提升;发展订单生产,促进产销衔接,解决农户找市场难、企业找原料难的问题;提升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好新增耕地指标政策,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补强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水稻生产中工厂化育秧、机插等瓶颈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施稻谷补贴;落实水稻大灾保险政策。

  (4)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奖惩机制,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解读人:杨震;电话0795-2765321


  相关政策:宜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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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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