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部署,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意义
分析研判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研究部署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下一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三、主要考虑
我县地质环境复杂,暴雨多,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点,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
四、主要内容
(一)2021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分析研判2021年汛期降雨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重点防治期,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和所处的地理环境,确定需要列入2021年度县级汛期防范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以及各隐患点具体分布情况;分析我县主要发生和潜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和高发时间段;确定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和重点防治期以及主要威胁对象和影响范围。
(三)确定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目标,明确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年度防灾减灾目标。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防治措施
1、压实地灾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
2、开展汛前排查,制定年度防治方案。
3、继续巩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4、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预防预报工作。
5、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6、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五、适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六、解读机构
宜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795-2762723。
主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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