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宜丰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12 15: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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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8日,宜丰县政府办印发了《宜丰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助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需要,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按照省市要求,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一般为3年制定一次。2021年恰逢农机购置补贴实施APP办理、三合一试点等的关键年份,所以按照《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1〕2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1、公布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的机具品目范围。共15大类39个小类134个品目的机具。并做好农机新产品购补试点。继续补贴建设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大棚骨架、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的补贴试点工作。

  2、明确了补贴对象为本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明确了补贴方式为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主要以APP申请为主的方式。购机者自主购机,购机行为完成后,到县农业农村局或“江西农机补贴app”自主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4、补贴申请时,购机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购机发票;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或登记证书;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5、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农业农村局,由该局分管农机业务领导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对监管难度大、补贴额较大的机具进行核机和监管。

  三、方案与往年方案的修改部分

  1、补贴机具品目从往年方案的13大类26小类54个品目扩大为15大类39个小类134个品目。

  2、增加了“三合一”补贴、及手机APP申请补贴、贴息贷款补贴等内容。鼓励农户自主使用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

  3、明确了受理时限。受理完成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机具核验等工作,并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4、对当前进行的新产品试点项目明确了侧重点为:标准成熟的烘干机配套设施、水稻育秧成套设施装备、温室大棚骨架、标准化猪舍钢结构、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具体操作方法,需要等待新产品试点方案下发。


相关政策: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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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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