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宜丰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3-27 16: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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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丰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印发,与往年相比,项目补助环节从三环节缩减为两个环节。同时,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案在服务小农户方面仍然提出了明确比例要求。

  一、进一步突出服务小农户

《方案》提出,逐步引导农户特别是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转变其各生产环节均亲力亲为的小农生产经营方式。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2021年项目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要达到60%以上。

  二、确定了项目目标任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全县共需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万亩以上。

  三、规定了项目补助对象

《方案》规定,延续上年项目实施方式:项目补助对象仍然为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即承接主体)。

  四、确定了项目实施对象、补助环节

《方案》确定,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以水稻为实施作物,因地制宜选择统防统治(机防)、稻谷烘干2项关键且相对薄弱的环节进行支持。

  五、明确了项目资金补助比例及标准

《方案》指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

各环节补助标准是:机防(含统防统治、代防代治)最高4元/亩次,稻谷烘干服务按照湿谷最高20元/吨。服务小农户作业量没有达到60%的,相应核减其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总量:全县补助200万元,其中机防50万元、稻谷烘干150万元。如全县核定作业量过大,补助资金不足,则按比例相应降低每亩(吨)补助标准。

同时,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明确:为培育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单个项目承接服务主体每年享受项目补助资金不得超过30万元,这个享受补助资金限额不包括上年服务作业量但在本年拨付的补助金额;为扩大托管服务项目覆盖面,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如果超过,以补助金额为准相应降低各环节服务主体享受的补助资金。

  六、明确了参与遴选资格、申请程序

方案明确,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内,且具备上级文件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2021年申报单位必须是2019年3月31日以前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具体要求是:①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求有加装GPS的植保无人机或加装GPS的自走式高效植保机械;②稻谷烘干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求有烘干机2台以上或烘干批处理能力在30吨以上,并由供电部门安装有烘干专用电表;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在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中,由服务组织向乡镇(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综合站申报,乡镇(场)初审合格后报县项目主管部门,县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等方式遴选确定承接主体。

  七、强调了项目公示事项

《方案》强调,要积极推动项目公示。一是将遴选后确定列入补助范围的承接主体进行公示;二是项目完成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项目补助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服务承接主体名称、服务内容、作业量、拟补助金额等。

  八、进一步加强了服务合同和台账管理

《方案》强调,服务组织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并完善服务台账,服务合同和服务台账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的作业面积,不纳入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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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宜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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