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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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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宜丰县消费者协会

  宜市监应急字〔2022〕1号

  宜丰县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

  各分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各消协分会: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宜丰本地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需要,现制定2022年“3·15”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诚实守信共促消费公平——2022年宜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二、主办单位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宜丰县消费者协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领导,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服务工作,提升整体消费维权效能,成立 2022年宜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卢仲君,成员:况小春、熊俊峰、卢军才、刘浪明、刘卫军、邬后辉、李雪军、胡晓军,办公室设在县消协。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组织执法人员在市场、超市、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场所开展执法大检查,县城由县局统一组织开展,乡镇由分局自行组织开展。检查时间:3月14日。

  (二)开展“3·15”咨询活动

  在红商城临新昌大道口开展3.15活动咨询活动,设消费咨询受理台,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假冒伪劣食品展示、假劣药品展示、假烟展示活动,活动结束后进行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活动,活动时间:3月14日。

  (三)开展“3·15”主题宣传

  由各分局(各协消分会)通知辖区全部有电子屏的单位、企业、个体户从3月11日开始在电子屏上打出宣传3.15活动的主题宣传广告,为期一周。

  (四)(诚信)创建单位(店)授牌

  对根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开展的评选活动由市局、市消保委核定的放心消费(诚信)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授牌。以上活动均由县局邀请县电视台全程参与拍摄、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3·15”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抓好责任落实,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守纪律,务求实效。“3·15”活动是群众性公益活动,必须秉承务实、简朴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来开展活动。

  3.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要注重宣传资料(照片、视频、文字等)的收集留存,各分局要认真总结此次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活动总结请在 3 月 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丰县消费者协会

  2022年3月9日

  抄送:宜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

  宣传部,宜丰县政府戴娟娟同志,县消协各成员单位。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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