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
赣人社发﹝2019﹞3号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赣人社发﹝2022﹞30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政策对象: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为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
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
3、补贴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的标准予以补贴。
4、申请条件:
由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5、申请材料:
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
6、办理流程:
提供相关材料,填好代为申请补贴协议,经人社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
7、办理地点: 宜丰县渊明南大道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股
8、咨询电话:0795-299073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