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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就业”“保就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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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对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

2.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795-29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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