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对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非营利性)。
2.申领条件: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工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工资标准的70%,目前补贴标准是700元每人每月(除专门安置脱贫劳动力、残疾人岗位)。
4.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795-29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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