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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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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前培训

1.享受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业。

2.申领条件: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录职工,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3.补贴标准:企业根据生产工作实际安排,培训总时间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二)创业培训

1.享受对象:政府批准的具备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2.申领条件: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3.补贴标准: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IYB培训1200/人、网络创业培训1500/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795-29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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