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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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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补贴标准: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3.补贴期限: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见习单位:在宜丰县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自愿申请,承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自觉遵守就业见习有关规定并经认定可以接收就业见习对象开展就业见习的各类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795-29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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