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基本医疗卫生>疫苗监管

宜丰县疫苗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丰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文件要求对疫苗进行管理使用。

我中心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共有疫苗监管人员2名,辖区共有16家预防接种门诊和3家产科接种门诊。严格遵守疫苗质量管理制度,所有免疫规划疫苗由省级统一采购,全程冷链,逐级下发至各接种单位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http://ym.jxyycg.cn:8181/ymcg/)统一采购,票、证、账、货、款均相符合。除新冠病毒疫苗外其他疫苗均未纳入医保管理,无医保高值药品,无中药饮片、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每批疫苗均具备合格批签发证明,可根据电子监管码从生产企业信息、冷链转运储存、扫码接种使用全程溯源,不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超过有效期的疫苗严格按照《宜春市过期失效疫苗报废销毁制度》相关要求及时移出冷链,移交给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公司销毁处理,不存在采购、销售回收疫苗。我中心除疫苗外无其他药品,无医疗制剂,不存在异常采购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不存在经营使用非正规渠道进口药品;不存在通过网络异常销售;不存在伪造采购药品来源和证明文件、虚构销售流向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希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价格监督力度,切实抵制虚高定价,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惠及广大民众。

                           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47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