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高龄津贴办理流程及发放标准(2023)
1、办理依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1】1号)、《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丰县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工作方案》(宜党办发[2011]37号)。
2、办理流程:村(居)收件→乡镇初审→民政局审批→财政局拨付;在宜丰县县城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含中央企业)的退休职工老人,由本人带齐申报材料到所在社区收件,报新昌镇初审,宜丰县民政局审批。
3、申请提供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户主及申请人本页,身份证遗失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卡通复印件;(4)填写《宜丰县高龄老人长寿津贴申报审批表》;(5)申请人免冠正面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4、申请的条件:年龄满80周岁及80周岁以上的持有宜丰县城乡居民户口的老人。已在居住地街道申报的,或已享受其他地区高龄津贴的,不得重复到宜丰县民政局申报。
5、收费标准及办理时限:免费办理、即时办理。
6、咨询电话: 0795-2788310
7、发放标准:100周岁及以上、90~99周岁、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500元、150元、60元。
8、发放方式:高龄老人长寿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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