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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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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受理单位
宜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因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需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的参保
人员。
四、办理渠道
1.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2.
非接触式办理:通过QQ/微信业务群等不同方式积极推进非接触式办理。
五、办理流程
1.
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
2.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
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
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
4.
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5.
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
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2.
咨询电话:0795-2769158
九、监督电话
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十、评价渠道
1.
现场评价:大厅评价器、意见箱等;
2.
线上评价: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手机服务平台等;
3.
电话评价:各设区市“12345”政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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