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查<宜春市宜丰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4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加强“耕地转进”地块施工监管,完善项目成果备案资料,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特此批复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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