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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水南段矿权安全设施设计中相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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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乡人民政府

乡报送的《关于水南段矿权安全设施设计中相关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水南段已设置并出让采矿权实际情况,从支持和促进江西国轩锂电全产业链项目在我县加快发展大局出发,同意你乡意见,同意开采。请你乡督促国轩矿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环保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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