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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宜丰县新昌镇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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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对宜丰县新昌镇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有关标准、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申报建设规模为64.36亩,新增耕地面积为56.26亩,其中水田51.27亩,投资概算为137.88万元。

你局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管理六项制度,精心组织,积极督促施工进度,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新昌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施工,狠抓工程质量,控制进度,做好新增耕地后期管护,积极落实耕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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