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宜丰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 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丰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管理,缓解林地供需矛盾,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探索研究既能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又能充分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推动我县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鼓励通过矿山生态修复补充林地以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根据《江西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实施方案》(赣林规〔2022〕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严格控制占用林地,依法有序补充林地,切实规范矿山生态修复补充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科学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确保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发展目标,为保护、巩固和发展我县绿色生态优势,解决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与林地资源保护的突出矛盾探索可行思路。
二、试点范围及期限
试点范围:全县涉矿山生态修复乡镇(场)
试点时间:2022年—2024年
三、试点内容及方法
(一)测算林地需求量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预测试点期间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和使用林地需求。我县近年来大力推动锂电产业发展,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锂电企业纷纷落户宜丰,对我县林地占用指标造成了较大的压力,2022年-2024 年全县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求量预计每年350公顷,2022年全县采矿用地变更为林地预计25公顷。
(二)调查确认补充林地
1.补充林地的类型
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确定的采矿用地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由采矿用地转为林地。
2.调查及确认程序
(1)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对符合补充林地类型的地块可以向林业主管部门局提出补充林地的申请。
(2)核实。由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内外业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
(3)公示。对拟补充林地的地块要在地块所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公示。
(4)确认。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补充林地,经调查核实,并经相关权利人认可后报县政府批准确认。
(5)造林。由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权利人,参照《造林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对拟补充林地地块实施生态修复。
(6)验收。经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库中进行地类变更。
(7)变更。县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中将补充林地地块由非林地变更为林地,并建立县级补充林地储备库。县政府在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时,将补充林地储备库中的地块调整为林地。
(8)入库。县林业主管部门将补充林地储备库按程序逐级报上级林业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入省级补充林地储备库。
四、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一)先补后占。各地应提前谋划,摸排各自辖区内矿山可生态修复为林地的面积,并按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对于已经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的采矿用地,经验收合格后,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用于下一年度省、市下达林地定额之外新增定额的占补。
(二)突出重点。林地储备库中的林地定额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兼顾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项目建设,优先保障入库地林地定额供应。
(三)加强管理。各乡镇(场)要根据林地使用需求,积极做好林地储备库的进库、出库、库存管理。对已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地块开展年度核查,确保复绿工作落实到位。
(四)鼓励修复。鼓励和支持主体投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为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规定的,矿山生态修复投入主体可以享受造林补贴。
五、保障要求
(一)提高站位。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是为解决当前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与林地资源保护的矛盾的积极探索,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是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保障途径,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试点的责任感和急迫感,扎实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场)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由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林业分管同志为副主任,抽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林业部门要严格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加强对已批林地的监督管理,对闲置两年以上的林地要及时收回,提高使用林地效率。加强对补充林地的监督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
附件:宜丰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宜丰县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方大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袁宝珍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余 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艳萍 县政府办副主任,侨联主席
黄立新 县财政局局长
肖林鑫 县发改委主任
李元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福林 县林业局局长
龚长春 县水利局局长
漆文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熊震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荣兴 县文广新旅局局长
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邬群新同志为副主任,抽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