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将以下地块:
1.地块位于桥西新农村南侧宗地,面积约16.19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桥西卫生院,用于桥西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
2.地块位于新庄集镇原卫生院北侧宗地,面积约10.4881亩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无偿划拨方式供给新庄卫生院,用于新建新庄卫生院项目建设。
请按城市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供地。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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