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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宜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部分实施项目进行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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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宜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要求变更部分实施内容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部分实施项目进行变更

原计划实施项目:芦笋茶饮加工设施设备、自动(灌装)包装线、保鲜袋灌装线2套、运动式行车1台、喷码封装消杀设备1套、50吨地磅1套,共计总投资125万元,其中省级奖补资金38万元;

变更后实施项目:水肥一体循环利用系统(通电、通水、组合阀、其它辅材、施工等)、经济作物土壤改良项目(改善酸性板结土壤、修筑水渠田埂、其它辅材、施工等),共计总投资125万元,其中省级奖补资金38万元。

二、县农业农村局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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