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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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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全民参保计,持续做好灵活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参保质量,扩大我县企业工基本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改变县规上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局面,全力推动我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省扩面征缴要求和市政府下达我县社会保险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职工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行动时间和目标任务

(一)行动时间

202288日至20221118日

(二)目标任务

1.新增扩面任务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300人,征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490万元以上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300人,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000

2.参保扩面对象。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所有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职工(含各类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房屋建筑,房地产业,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快递网点,文旅产业等);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临聘人员。

3.参保缴费标准对于各类企业、所有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原则上必须全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缴费费率按照江西省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规定计算,费率为24%即单位为16%,个人为8%;工伤保险按八个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计算费率:失业保险按单位0.5%,个人0.5%对于下岗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费率为2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按八个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计算费率;全额款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列入经费预算,其他性质单位由单位自筹。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未参保人员信息常态化核查机制各乡镇()和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常态化调查机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远程视频等方式,逐一核实未参保人员基础身份、工作单位,未参保原因等信息,建立调查核实台账,对已参保的,及时变更其参保缴费状态;对未参保的,明确应参保险种类型;对不愿参保的,详细记录具体原因;对联系不上的,注明联系时间及方式,全面提高入户调查覆盖面和准确率。

(二)开展参保扩面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可及性和有效性。相关单位、部门要开展社会保险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的流动宣讲宣传活动,紧紧依靠基层社区组织,组织经常性的社区宣传活动,在广场、商场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县人社局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专栏,提供简明易懂的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三)建立扩面征缴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1.对应保尽保,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通过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并优先享受金融信贷,政策性贷款支持,优先推荐参与省突出贡献人才、省科学技术奖、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业崛起表彰、回乡投资优秀赣商、省青年创业风云人物、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比表彰,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才优先晋升评定职称等方式进行正向激励。2.对不履行法定参保义务、逃避缴费责任的企业,通过在有关媒体进行曝光通报,不推荐该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小额贷款、人力资源培训补贴、社保补贴,不推荐该企业享受“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中小企业担保政策性贴息贷款、企业过桥资金借款,企业申请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进行反向约束,并将企业参保情况纳入相关信用体系评价3.劳动监察部门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罚,劳动仲部门依据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以调解或裁决,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对未保职工的企业承担部分进行补缴。

(四)量化扩面任务县人社局将扩面征缴任务下达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乡镇(场),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因工作推动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依据省里对县里作出的处罚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宜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税务局局长担任,成员详见附件2)。办公室设县人社局,易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副局长朱小春同志,县社保中心主任刘迎同志,县就创中心主任肖群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做好扩面征收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各乡镇(场)工业园区通过赣政通报送联络员至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熊春丽处,其他部门联络员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扩面征收工作的联系、调度、汇总、上报等工作(联络员名单见附件3)

(二)强化协调配合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财政、税务、应急、住建、司法、审计、市监、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工作协同联动,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扩面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建立月调度通报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视情况予以通报督办,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由县政府相关领导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1.2022年宜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表

2.宜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名

3.宜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联络员名单

                                  2022年8月5日


附件1

2022年宜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表

单位

新增养老

保险人数

养老保险费征缴额

(万元)

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

失业保险

参保人数

备注

工业园区

3500

2965

3200

4000

新昌镇

200

127

200

200

澄塘镇

100

85

100

100

棠浦

100

127

100

100

新庄镇

150

127

150

150

石市镇

150

127

150

150

芳溪镇

150

127

150

150

潭山镇

150

127

150

150

黄岗镇

150

127

150

150

黄垦镇

50

42

50

50

花桥乡

100

85

100

100

同安

100

85

100

100

天宝

150

127

150

150

桥西乡

100

85

100

100

车上林场

50

42

50

50

双峰林场

50

42

50

50

石花尖垦殖场

50

42

50

50

机关事业单位

300

200

合计

5300

4490

5300

6000

    备注:1.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的,以企业新增参保为准,各乡镇()招商引资在工业因落户的企业参保人员计入工业国区任务数,不计入乡镇()任务数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身份认定原则上以身份证地址为准,若经乡镇()动员参保的,以参保人申报的乡镇()为准3.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保费征缴额同步考核


附件2:

宜丰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易志华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立新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熊丽萍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员:朱小春  县人社局副局长

罗瑞芝  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刘赣湘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霖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住建局副局长

鲁红桃县司法局副局长

易明星审计局总审计师

姚文华县市监局副局长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易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小春、肖群、刘迎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做好扩面征收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附件3

宜丰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联络员名单

  

  

  

联系电话

  

胡秋明

人社局

劳动股股长

13979586049

王伟林

财政局

社保股股长

13767596924

  

税务局

非税股股长

13707054034

  

公安局

政工科民警

18279001828

  

应急管理局

综合保障股股长

188709567737

熊建中

住建局

财务股股长

13970536966

李欣蓉

司法局

基层股股长

15179597830

钟岳华

审计局

综合股股长

16576186416

汪雄德

市监局

信用监督管理股长

13570936794

  

商务局

财务股股长

15879586070

王旭芳

社保中心

业务股股长

188709571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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