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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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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27日

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与

应急一体化管理制度

为促进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科学、安全发展,提升化工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以强化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为目标,建立完善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协同执法和应急救援的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指挥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园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职责分工

(一)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全面负责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协调机构,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应急救援、紧急避险场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及时排查、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定期研究解决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评估、监控,编制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对入驻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预控工作。

(二)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督指导工作。协调组织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行业监管部门

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分管行业、领域、业务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四)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全面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门及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联动机制

(一)建立健全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联动机制

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从规划、立项、建设、生产、经营、退出全过程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一体化监督管理。同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目标,减轻生产经营单位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建立健全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同执法联动机制

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宜丰生态环境局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生产经营单位及生产经营行为的一体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资源配置,采取联合执法、“双随机”执法等方式,避免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拒不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部门指令的,下级提请、上级交办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综合运用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等手段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建立健全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工作网络。健全预案管理体系,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隐患风险排查,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专兼职救援能力融合,推进专项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文化宣传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体化机制,切实加强对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一体化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应急资金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资金专项管理。

(三)加强学习交流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一体化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学习借鉴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宜丰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宜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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