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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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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四项机制两大体系”为主线,健全和完善农田水利运行管理运行框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坚持把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考核反馈的各条问题及时梳理,明确整改责任,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二、整改内容

  (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未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整改措施:①完成全县30.07万亩改革任务;②建立健全全县农田水利运行管护机制;③建立健全全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进展情况:宜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0.07万亩,2018年至2020年已完成改革面积6.14万亩。2021年宜丰县被列为全省第五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县,正在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农业水价调整未达到运行维护成本

  整改措施:①完成全县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报告的编制;②完成全县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报告的听证监审;③完成调整后的农业水价的公示和执行。

  进展情况:2021年我县委托省水科院编制了宜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报告,已报县发改委进行成本监审。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水利局

  (三)农业供水计量设施规划报告年底批复,未见实施情况

  整改措施:①完成全县农业供用水计量体系规划报告的审查批复;②申请落实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的采购资金;③完成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的招标采购;④组织开展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施工。

  进展情况:2021年12月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宜丰县农业供用水计量体系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查,全县取水计量46处,分水计量37处,配水计量59处,用水计量63处,投资估算148.77万元,涉及资金量比较多,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与计量设施厂家签订了采购协议。目前,我县已在丰产灌区主干渠安装了部分计量设施。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四)田间工程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情况不明确

  1.全县小微灌区和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未全面落实维养主体

  整改措施:①明确并公示全县骨干工程名录;②落实全县农田水利骨干工程第三方管护队伍,签订并执行管护协议;③全面签订并执行田间工程村级管护协议。

  进展情况:已委托省水科院编制了我县农田水利工程骨干名录,已明确我县农田水利管护“四个主体”:骨干工程(包括中型灌区丰产灌区、大丰灌区、光华灌区)维养主体为宜丰凯丰保洁有限公司;田间工程(包括中型灌区丰产灌区、大丰灌区、光华灌区)维养主体为各村(组)。骨干工程维养由县水利局与宜丰凯丰保洁有限公司签订了管护协议,田间工程维养由各村委会与管水员签订了管护协议。2022年将全面按照协议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维养。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2.农田水利工程未全面落实运行主体

  整改措施:①明确并公示全县农田水利管护“四个主体”;②签订全县农田水利骨干工程运行主体责任书,全面履行管护职责;③签订全县农田水利田间工程运行主体责任书,全面履行管护职责。

  进展情况:已明确我县农田水利管护“四个主体”:骨干工程(包括中型灌区丰产灌区、大丰灌区、光华灌区)运行主体为各乡镇政府,签订了骨干工程运行主体责任书。田间工程运行主体为各村委会,签订了田间工程运行主体责任书。2022年将按照签订的运行主体责任书全面履行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切实发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做好改革工作衔接,以改促改,切实提高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观念,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以高标准、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

  (二)落实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和责任人要对此次“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细化各项整改措施,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谋划改革工作,推动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更好成效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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