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宜府办发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办字〔201864号)和《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的通知》(宜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第10次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将《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2420


附件:

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领导

分管工作

重点工作

承办部门

完成时限

县委副书

记、县长

王方大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安排部署全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

县安委办

一季度

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县政府办

贯穿全年

不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主持制定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县政府办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方大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2022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县发改委

县应急管理局

一季度

指导推动开展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并督促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巡查工作。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方大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进分级分类“网格化”监管。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

贯穿全年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使之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设施,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日常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等。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应急管理局

贯穿全年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税务、军民融合、人事编制、统计、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粮食储备、信访、社会稳定、数字经济、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机关事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投资公司(含县财投融资担保公司)、县工投公司。协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工作。联系县委编办、县网信办、县公务员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宜丰监管组、各驻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协助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县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职责;协助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县安委办

3月底前

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场)、县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约谈、考核和考核结果公开等工作。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督促县政府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督促政府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税务、军民融合、人事编制、统计、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粮食储备、信访、社会稳定、数字经济、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机关事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投资公司(含县财投融资担保公司)、县工投公司。协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工作。联系县委编办、县网信办、县公务员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宜丰监管组、各驻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县财政局

贯穿全年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高危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三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告、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制度。

县安委办

县应急管理局

贯穿全年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税务、军民融合、人事编制、统计、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粮食储备、信访、社会稳定、数字经济、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机关事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投资公司(含县财投融资担保公司)、县工投公司。协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工作。联系县委编办、县网信办、县公务员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宜丰监管组、各驻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委会和矿山、危险物品、能源安全专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税务、军民融合、人事编制、统计、社会保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粮食储备、信访、社会稳定、数字经济、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机关事务、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营商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投资公司(含县财投融资担保公司)、县工投公司。协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工作。联系县委编办、县网信办、县公务员局、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宜丰监管组、各驻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推动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县委常委

副县长

罗荣华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城管局。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银龙水务公司、县港华燃气公司。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县委常委、副县长

罗荣华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城管局。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银龙水务公司、县港华燃气公司。

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戴娟娟

负责教育体育、药品监管、市场管理、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社科研究、地方志、青年、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体局、县市监局、县外事办、县侨联、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县文联、县社联、县妇联、团县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电大、县新华书店。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特种设备、校园安全专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戴娟娟

负责教育体育、药品监管、市场管理、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社科研究、地方志、青年、妇女儿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教体局、县市监局、县外事办、县侨联、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县文联、县社联、县妇联、团县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电大、县新华书店。

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胡云兴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保密、退役军人事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工作。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专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胡云兴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保密、退役军人事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工作。

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余敏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民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社。协管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县残联、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水文站。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农林水、旅游安全专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余敏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民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社。协管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县残联、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水文站。

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相关专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高进军

负责交通运输、铁路、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县公路分局。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高进军

负责交通运输、铁路、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县公路分局。

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张宇

负责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商务、科技、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工投公司。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局、县中石化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办、县邮政分公司。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履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干部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县安委办

3月底前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场)、县工业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约谈、考核和考核结果公开等工作。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督促县政府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副县长

张宇

负责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商务、科技、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工投公司。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局、县中石化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办、县邮政分公司。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督促县政府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督促分管部门完成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构建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高危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指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张宇

负责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商务、科技、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工投公司。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局、县中石化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办、县邮政分公司。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一案三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告、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制度。

县安委办

县应急管理局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县安委办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张宇

负责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商务、科技、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工投公司。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局、县中石化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办、县邮政分公司。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工业制造、商贸安全专委会日常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相关安委会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检查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传统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宜春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协助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推动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

相关专委会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副县长

张宇

负责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商务、科技、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工投公司。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局、县中石化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办、县邮政分公司。

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依法组织领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县安委办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分管部门

贯穿全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