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1 |
宜丰何忠文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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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监药处罚〔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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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
1.没收涉案药材“金樱子”等208种,共379kg;2.没收违法所得2032元,3.处罚款20000元。 |
2 |
宜丰县新昌镇卫生院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案 |
宜市监(器械)处罚〔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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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
给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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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