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4(1)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1

宜丰何忠文诊所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宜市监药处罚〔20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1.没收涉案药材“金樱子”等208种,共379kg;2.没收违法所得2032元,3.处罚款20000元。

2

宜丰县新昌镇卫生院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

市监(器械)处罚2023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给予警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