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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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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信访件内容:投诉人认为曲新组位于江西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志超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且不认可江西煤田地质局测绘第二大队的卫生防护距离测量结果,希望严格落实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日常监测数据等信息未公开;企业厂房内一水塘底部无防渗漏设施。

2.调查核实情况:1)针对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接到本信访件后,宜丰县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重新对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点进行复测,结果显示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有居民住房等敏感点;经调阅资料,2019年9月1日宜丰县对宜丰钜力新能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800米范围内29户村民房屋启动征迁程序,2019年10月5日全部拆除完毕。(2)针对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的问题。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前在江西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公开自行监测信息。2019年11月后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在国家平台公开的自行监测信息有企业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别、企业地理位置信息、环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企业平面图、监测点位示意图、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数据等。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在国家平台上的目前在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该方案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及该企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自行监测指导性文件要求,监测频次、监测项目、排放限值等方案内容无误。2019年、2020年在国家平台公开的自行监测数据总完成率均达到国家要求,2021年1-3月的自行监测数据已上传公开。(3)针对水塘底部需完善防渗漏设施的问题。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内的池塘为景观池塘,该池塘位于企业生产区外。公司生产区域的生产废水及雨水为明管明沟输送,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管道及沟渠汇入景观池塘。2021年4月11日,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景观池塘水质情况进行取样监测,总铅未检出。

3.存在问题:该信访件不属实,不存在信访件所投诉的问题。

4.整改进展:已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及周边卫生防护距离的监管巡查。

(二)

1.信访件内容:举报人不认可前期信访公开情况,认为卫生防护距离测量应该从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开始,村民距污水站仅700米,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内。

2.调查核实情况:1)按照国家标准《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 11659-1989)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生产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即该项目在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铅烟(尘)的单元和居住区之间应设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即极板车间1、极板车间2、极板车间3、极板车间4、装配车间1、装配车间2、充电车间1、充电车间2、售后车间需设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2)由于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属于配套的环保工程,不属于《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所描述的生产单元,故项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应当以生产过程中产生铅烟(尘)的单元边界测算而非以其污水处理站边界进行测算。

3.存在问题:该信访件不属实,不存在信访件所投诉的问题。

4.整改进展:已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及周边卫生防护距离的监管巡查。

(三)

1.信访件内容:1)举报人不认可前期信访公开情况,认为卫生防护距离污染源边界应该是企业的原充电车间或污水处理站,而不是分刷片车间;(2)举报人认为卫生防护距离的测量单位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虽具有甲级资质,但其2012年以及2018年3次测量的结果差距较大,所以可信度不高;(3)举报人向宜春市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钜力电源、志超电源2012年-2020年的环评文件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4)举报人向宜春市相关部门申请另请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卫生防护距离重新测绘;(5)举报人向宜春市相关部门申请对曲新组周边的生态环境做一次生态环境风险评估。

2.调查核实情况:1)根据《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9-89)中的定义,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生产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的最小距离。即钜力新能源极板车间1、极板车间2、极板车间3、极板车间4、装配车间1、装配车间2、充电车间1、充电车间2、售后车间需设置800米卫生防护距离。由于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属于配套的环保工程,同时原充电车间早已变更为仓库,均不属于《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 11659-1989)中所描述的生产单元。(2)因企业原充电车间早已变更为仓库,故2012年与近年来的测量结果有所差距。(3)该企业技改项目的审批部门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18年依法对该项目内容(公示稿)和审批决定进行了公示。(4)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再次委托江西省合众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甲测资字3600318)对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重新测绘,测绘结果显示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有居民住房等敏感点。(52018年8月,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了《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绿色稀土合金配置工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书中编制了相关环境风险评价及相应措施。2019年10月27日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并通过自主验收。

3.存在问题:该信访件不属实,不存在信访件所投诉的问题。

4.整改进展:已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及周边卫生防护距离的监管巡查。

(四)

1.信访件内容:宜春尚隆铜业有限公司非法直排含酸和含金属盐废液。

2.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实,被投诉对象为宜春尚隆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3万吨铜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9日由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宜环监督[2019]66号),于2021年1月17日完成了年产3万吨铜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3)企业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4)企业车间内建有3个浸洗池,使用自来水对产品进行浸洗及冷却,浸洗池水均呈中性。车间外建有1个废水沉淀池,用于收集冲洗产品和地面冲洗废水,沉淀水池水呈中性,沉淀池中的沉淀渣主要为铜,企业捞出销售。车间内外4个水池均未设立外排口,不存在含酸和含金属盐废液直排的情况。

3.存在问题:企业原酸洗工序未在环评审批范围内。

4.整改进展:该企业已将原酸洗工序进行拆除,同时在2021年6月办理了技改环评,并按环评要求增加了新的酸洗工序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五)

1.信访件内容:宜丰县中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种废旧编织袋水泥袋造粒,该企业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备,生产的污水是晚上偷排到园区污水管道中,污泥长年在厂外乱堆,水泥粉尘污染严重。

2.调查核实情况:1)现场核实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处于运行状态。企业生产废水主要为水碎工序、造粒工序产生,根据环评及验收要求,企业配套建有多级沉淀设施,水碎工序生产废水经初沉池、絮凝沉淀池、回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造粒工序废水循环使用,且配套有循环水池。(2)企业建有一般固废(污泥)暂存场所,污泥暂存于该场所。

3.存在问题:1)企业初沉池、絮凝沉淀池内沉淀污泥较多未及时清理,在絮凝沉淀池旁露天堆放的污泥已用篷布覆盖,但仍存在部分污泥露天堆放的现象。(2)企业生产车间的水泥粉尘为人工分拣分类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扬尘,按照环评要求,企业通过规范原料管理,定期在原料堆场洒水湿润,减少尘土上扬,现场检查时企业原料堆场车间地面干燥,并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整改进展:1)企业已对初沉池、絮凝沉淀池内的沉淀污泥进行清理,露天堆放的污泥进行覆盖并及时转入企业一般固废堆场内。(2企业已在原料车间新增一台雾炮机,定期洒水降尘。

(六)

1.信访件内容:下午四点左右清水桥那里有一家广汇宾馆和江西胜天铝业中间位置一眼就能看见两个大烟囱(名字不详的企业),在冒白烟,散发出一股很刺鼻的味道。

2.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广汇宾馆和江西胜天铝业中间位置看见的两个烟囱为江西亿泉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窑尾脱硫塔及喷雾干燥塔排气筒。调查组人员对江西亿泉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窑尾脱硫塔及喷雾干燥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企业窑尾脱硫塔及喷雾干燥塔正在运行,建立了运行台账及加药记录,现场未闻到明显的刺激性味道。宜春市宜丰环境监测站对企业窑尾脱硫塔及喷雾干燥塔排气筒烟气依法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3.存在问题:亿泉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窑尾脱硫塔烟气管道破损,喷雾干燥塔喷淋管接口密封不完善,存在少量烟气“跑、冒”现象。

4.整改进展:1)企业已对破损的窑尾脱硫塔烟气管道进行修补,喷雾干燥塔喷淋管接口的密封性进行了完善。(2企业已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解决。

(七)

1.信访件内容:宜丰县更新陶瓷和万众陶瓷:(1)生活污水(内部食堂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农田;(2)烧陶瓷后的煤渣固废露天堆放在厂区;(3)烧窑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料场未完全封闭,产生大量粉尘。

2.调查核实情况:1江西更新陶瓷有限公司具体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处于运行状态。企业宿舍楼产生的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预处理流至食堂后方鱼塘内。企业燃烧水煤浆产生的煤渣(一般固废)堆放在原料仓库内,煤气发生站制水煤气产生的煤渣(一般固废)堆放于煤仓内,原料仓库及煤仓均有三面围挡及防雨顶棚。企业烧窑产生的废气通过烟气管道统一收集,经引风机引至窑尾脱硫塔进行多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检查时窑尾脱硫塔循环水池喷淋水呈碱性,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企业原料堆场建有三面围挡及雨棚,厂区原料运输通道建有车辆进出自动冲洗平台并配有洒水车,现场检查时未见明显扬尘。2)宜丰万众陶瓷有限公司具体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处于运行状态。企业宿舍区及食堂的生活污水都经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食堂污水收集管道存在淤堵、破裂的情况。企业煤气发生站制水煤气产生的煤渣(一般固废)存放于堆场,堆场建有三面围挡及防雨顶棚,企业部分燃烧水煤浆产生的煤渣(一般固废)存在露天堆放的现象。企业建有2条窑炉生产线,烧窑废气均通过烟气管道统一收集,经引风机引至窑尾脱硫塔进行多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检查时窑尾脱硫塔循环水池喷淋水呈碱性,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企业部分原料遮盖不完全,存在露天堆放现象。厂区原料运输通道建有车辆进出自动冲洗平台并配有洒水车,现场检查时未见明显扬尘。(32021年5月4日,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江西更新陶瓷有限公司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窑尾脱硫塔废气及宜丰万众陶瓷有限公司窑尾脱硫塔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江西更新陶瓷有限公司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超标;江西更新陶瓷有限公司及宜丰万众陶瓷有限公司窑尾脱硫塔废气未超标。

3.存在问题:1)江西更新陶瓷有限公司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未经预处理流至食堂后方鱼塘内。(2)宜丰万众陶瓷有限公司食堂污水收集管道存在淤堵、破损的情况;部分原料覆盖不完全,部分燃烧水煤浆产生的煤渣(一般固废)存在露天堆放的现象。

4.整改进展:1)江西更新陶瓷有限公司已新建化粪池将食堂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污水纳管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内。(2宜丰万众陶瓷有限公司已对淤堵、破损的食堂污水收集管理进行清理修复,已搭建原料过道棚和煤气发生站旁的原料棚,露天堆放的物料已转移至棚内或进行覆盖。

(八)

1.信访件内容:宜丰县财满园种养专业合作社2015年被宜丰县环保局因养殖场所选址不当和未批先建等理由,不予环评审批而关闭至今,举报人对此存在异议,认为选址合理,要环保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2.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平整土地总面积约25.542亩,其中基本农田23.28亩、建设用地2.262亩,选址不当事实清楚,投诉内容不属实。经查阅资料,信访人自2016年起通过省委民生通道、省长信箱、省纪委、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市纪委、市营商办等各级各部门以及媒体进行了长期的信访或投诉,调查的结论均为反映问题不属实、诉求不合法。

3.存在问题:该信访件不属实,不存在信访件所投诉的问题

4.整改进展:该信访件不属实,宜丰生态环境局不予环评审批行为合理合法。已积极与信访人进行对接,进一步做通信访人思想工作。

(九)

1.信访件内容:反映财满园种养专业合作社是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依法依规建设的项目,然在2015年10月,宜丰县环保局却以养殖场选址不当和未批先建等理由,不予环评审批而关停至今。

2.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平整土地总面积约25.542亩,其中基本农田23.28亩、建设用地2.262亩,选址不当事实清楚,投诉内容不属实。经查阅资料,信访人自2016年起通过省委民生通道、省长信箱、省纪委、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市纪委、市营商办等各级各部门以及媒体进行了长期的信访或投诉,调查的结论均为反映问题不属实、诉求不合法。

3.存在问题:该信访件不属实,不存在信访件所投诉的问题

4.整改进展:该信访件不属实,宜丰生态环境局不予环评审批行为合理合法。已积极与信访人进行对接,进一步做通信访人思想工作。

(十)

1.信访件内容:20多年前,兰田村村民简某利用原村民废弃房屋进行生猪养殖,生猪年出栏量上千头。该猪场有以下几个问题:(1)距离饮用水源过近。目前该村使用饮用水源基本为地下水(水井),目前其养猪场距离水源不足50米,味道难闻,污染饮用水。(2)粪污无害化处理不达标。该场前期对其生猪粪便未做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门口的河渠中(该河渠用于灌溉农田,为下游村民的主要生活用水来源)。2018年经反映,相关部门责成养殖户简某建立粪便发酵池,但该粪便发酵池依河渠而建。投诉人认为发酵池存在从地下渗透、粪便从猪栏流入发酵池中间泄露问题,质疑该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不达标。

2.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简迟才养殖场位于芳溪镇刁枥村简家组,附近有居民3户。该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建有猪舍4栋(最近的猪舍离居民用水水井约90米),生猪存栏150头,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养殖场干湿分离,建有14m的储粪池(离居民用水水井约24米)和90m的三级沉淀池。该养殖场猪粪全部倒入储粪池,卖给附近农户用于果林种植等。污水通过管沟流进三级沉淀池后经管道排入鱼塘,鱼塘设半封闭排口,平常处于封闭状态,暴雨致鱼塘超过容积负荷时水外排流入周边农田。现场检查时未见水外排。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离该养殖场最近的农户饮用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未超标;对三级沉淀池排口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其中化学需氧量302mg/L,超标;对鱼塘外排口处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未超标,鱼塘起到了氧化塘的效果。

3.存在问题:1)简迟才养殖场紧邻居民区不符合畜禽防疫要求;(2)储粪池离居民用水水井约24米,不符合分散式饮用水源地要求。

4.整改进展:简迟才养殖场已退养,储粪池已清空,养殖场内部猪栏已拆除。

(十一)

1.信访件内容:黄岗镇的黄陂村(井头山)、黄檗村(温山、剪刀坑)等几个村的山上生态破坏严重,用挖掘机上山随意开路去砍伐山上的毛竹林;下雨天,山上泥巴随着雨水流入河流。位于石花尖勉坑工业园的光明机械厂(现改名为联峰铸铁厂),厂里有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产生的废水排入长胜港河。

2.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实,信访件投诉对象为黄岗镇黄陂村井头组放牛败山场、黄檗村丈里组(温山山场)、黄檗村五梅组枧头坑从石子败到下太湖山场的3条集材道。(2)经核实,信访件投诉对象为江西联峰熔模铸造有限公司。联峰熔模铸造有限公司注蜡、制壳、失蜡工序有废水产生,三个工序分别在三个设置了导流沟的单独车间内进行,废水经导流沟统一汇入企业污水处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池未发现有外排口。

3.存在问题:1)黄岗镇黄陂村井头组放牛败山场、黄檗村丈里组(温山山场)、黄檗村五梅组枧头坑从石子败到下太湖山场的新修了3条集材道,第一条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和未落实水保措施,第二条、第三条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但未落实水保措施。(2)联峰熔模注蜡车间有部分蜡模冷却水经车间水池墙体裂隙渗漏,食堂污水(生活污水)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4.整改进展:1)3条集材道已整改完成,对相关集材道进行复绿及开排水沟整改,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了行政罚款。(2)联峰熔模对渗漏外墙进行粉刷防渗处理,并在水沟设置了管道,通过管道将渗漏的冷却水引流至污水沟,最终进入污水处理池;添置了2个桶式化粪池对食堂污水(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十二)

1.信访件内容:2017年开始,张某(宜丰县同安乡同安村人)在同安乡东槽村承包挖山取土(瓷土)的业务至今,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2.调查核实情况:被举报人为宜丰县同安乡同安村人张某,其为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法人。经现场检查,江西鼎兴矿业矿区已配备排水系统、三级沉淀池、过水平台、冲洗平台、喷淋装置、雾炮机等各项配套基础设施,采取了挂网、喷浆复绿、植树、撒草籽、道路边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并对进出矿山道路进行了硬化和绿化。该矿山已编制绿色矿山方案,正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3.存在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矿山有部分道路存在边坡复绿不到位、矿区内排水沟硬化不到位的问题,若遇暴雨易造成水土流失,同时存在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的情况。

4.整改进展:1)鼎兴矿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制定复绿计划,现已基本复绿到位。(2)矿区根据要求对排水沟硬化了300米。(3)购买洒水车两辆,定期在运输沿线洒水,降低扬尘;在矿区道路安装喷淋设施,在矿区出口安装洗车平台,在作业区购置雾炮机,以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治理。

(十三)

1.信访件内容:反映洞山造纸厂是一家证照手续齐全,环保达标的民营企业,自2019年4月28日突然被同安乡政府口头通知要求停产,2019年5月8日被宜丰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通知宜丰供电公司停电,2019年7月6日又被宜丰县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引退转型,企业至今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没有生产,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实,洞山造纸厂未按相关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且企业管理混乱,环境安全风险大。为确保环境安全,2019年4月28日同安乡人民政府口头通知企业做好停产整改准备,2019年5月8日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给宜丰县工信局发送了《关于对洞山造纸厂断电的函》。(2)2019年7月,宜丰县出台了《宜丰县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工作方案》(宜府办发〔2019〕31号)。2019年8月,江西省造纸印刷工业协会专家对包括洞山造纸厂在内的四家造纸企业进行了产能技术论证,并出具了《宜丰县造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技术论证意见》,《意见》中指出洞山造纸厂主要以废杂纸为原材料,经挑拣、水力碎浆、除沙、压力筛、斜网筛、圆网浓缩机后,通过造纸机、卷纸机制造裱芯纸(属于低档次、无标产品),造纸机属于非标、淘汰类设备,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难以达到稳定达标排放。

3.存在问题:该信访件不属实,不存在信访件所投诉的问题。

4.整改进展:已积极对接信访人,并就相关落后产能引导退出政策进行了解释。

(十四)

1.信访件内容:宜春市宜丰县宜丰工业园废水、废气排放量非常大,废气飘散空中使县城弥漫刺鼻气味,废水直排河流影响下游上高全县自来水。信访人反映之前已有很多人对该问题进行上访,工业园区已做环保设施,但处理设施仅应付检查,在下雨天或夜晚关闭处理设施偷排废水。

2.调查核实情况:1)经核查,宜丰县工业园现有纳管企业187家,基本实现了园区生产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其中重点工业企业30余家,均完成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由园区管委会确定的第三方运维单位对企业在线监控进行统一管理。园区5个雨水总排口及下游茶头溪均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园区建有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环境信息化平台,形成了24小时的在线监控网络。园区目前建有污水管网46.5公里,实现了园区污水主支管网全覆盖;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水量规模2.5万立方米,目前日均进出水约1.1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调查组抽查了宜丰县工业园区5家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被抽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正常,在线数据均达标。2021年5月4日调查组随机走访了宜丰县城7户居民,均反映没有闻到“刺鼻气味”;2021年5月4日晚,调查组再次对宜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现偷排废水行为。(3)同时,经查阅资料,近年来宜丰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宜丰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全市排名第二,且无中、重度污染天气;与上高交界的凌江断面水质2020年达到了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为100%,其中有6个月为Ⅱ类水质。(4)近年来,宜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但工业园区企业主思想重视程度不一,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宜丰县创能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宜春市长飞文具有限公司露天焚烧一般固废等等。

3.存在问题:工业园区企业主思想重视程度不一,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宜丰县创能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宜春市长飞文具有限公司露天焚烧一般固废等等。

4.整改进展:已对长飞文具和创能实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园区企业开展了订单普法。

(十五)

1.信访件内容:柏树北路32号有一个工商酒店,厨房的油烟机噪声扰民。红商城后面红人街夜市有家吴老头烧烤店,点兵点将小吃店,油烟直排到解放路115号小区内,特别是吃饭时间,窗户根本无法打开,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2.调查核实情况:1)现场检查时,宜丰县工商酒店正在营业,该店噪音来源主要来自酒店二楼平台油烟机配套的鼓风机,该鼓风机未设置隔音围挡等措施。调查组对距该酒店最近的2个居民楼(东北居民楼二楼楼梯口、西南居民楼一楼住户窗台)进行了噪音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现场检查时,“点兵点将”餐饮店正在营业,该餐饮店配套有油烟净化器设施并处于运行状态,但该餐饮店油烟净化器装置排气管设置不合理。(3)现场检查时,“吴老头”烧烤店正在营业,该烧烤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设施,油烟违规露天排放。

3.存在问题:1)宜丰县工商酒店油烟净化器装置的噪音隔离效果不佳,鼓风机未设置隔音围挡等措施。(2)“点兵点将”餐饮店油烟净化器装置排气管设置不合理。(3)“吴老头”烧烤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装置,油烟违规露天排放。

4.整改进展:1)宜丰县工商酒店已对油烟净化器装置设置隔音围挡。(2)“点兵点将”餐饮店已对油烟净化器装置排气管重新进行设置。(3)“吴老头”烧烤店已搬迁。

(十六)

1.信访件内容:1)万国矿业在口溪村田地挖锌矿,矿口离高安市村前镇仅一河之隔。晚上放炮震坏高安市村前镇居民的房屋(导致房屋开裂甚至倾斜),并且导致地壳下沉;(2)该矿业有个废水过滤池,但是该池面积过小且位于平原地区,污水经常溢出流入河流,污染高安市村前镇的农田灌溉用水。

2.调查核实情况:1)信访投诉对象为宜丰县新庄镇万国矿业,该企业相关手续齐全。(2)该企业对采矿区和尾矿库区设置了沉降位移和地下水位观测点,每月对沉降位移进行一次观测,每半月对地下水位进行一次观测。2003年至今矿区及周边没有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同时该企业为竖井开拓,采矿方法主要为上向水平分层胶结充填采矿法,对所有采空区实行全覆盖充填。(3)该企业地下开采区范围位于宜丰县新庄镇管辖范围内,所有开采区范围内地表无村庄分布。地下开采区范围全部位于东部23线帷幕以内,井下巷道工程距离318省道最近距离为90米,距离苏溪河约400米,距离村前集镇最近距离为500米。(4)今年2月份起,晚上偶尔有小爆破的情况,原因是井下的破碎硐室需要混凝土支护,支护期间破碎机停用。未经破碎机破碎的矿石块度较大,提升到地面后,偶尔造成地面的矿仓卡堵。卡堵后采用半节到一节炸药去爆破以便疏通,导致夜间偶尔有爆破。(5)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井下涌水、尾矿库溢流水、废石场淋溶水、选厂地面冲洗及初期雨水等类别。井下涌水现场取样监测达标;尾矿库废水现场取样监测达标;废石堆场一直未启用,现场长满青草,不存在废石场淋溶水;选厂地面冲洗及初期雨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生活区雨污分流不完善,存在雨水流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3.存在问题:1)企业存在晚上偶尔有小爆破的现象。(2)生活区雨污分流不完善,存在雨水流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

4.整改进展:1)现晚上处理地面矿仓卡堵采用人工处理,不再使用炸药爆破处理。(2)已制定生活区雨污分流整改方案,生活区污水采用集中收集管道泵送至污水处理站,雨水由生活区雨水沟进行收集,现已整改到位。

(十七)

1.信访件内容:天宝乡黄沙村(1)红胜水电站,建设造成山体滑坡;(2)水电站截流改造造成河流干枯、没有一条鱼。

2.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红胜水电站,建设造成山体滑坡”的举报内容:经现场调查,在电站发电厂房周边未发现山体滑坡现象;沿电站引水渠道及两侧也未见山体滑坡现象。由于引水渠修建时间较长,有时候会有水渠壁局部垮塌的情况,但电站工作人员都会及时清理修复,未造成山体滑坡。(2)关于“水电站截流改造造成河流干枯、没有一条鱼。”的举报内容:经现场调查,水电站截流改造未造成“河流干枯”,一级站拦水坝左坝肩引水渠泄洪口泄放了生态流量。电站二级站拦水坝也在泄放生态流量,但泄放的流量未达到应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存在下泄流量不足的问题。

3.存在问题:红胜水电站二级站拦水坝泄放的流量未达到应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

4.整改进展:红胜水电站二级站拦水坝已达到应下泄的最小生态流量,并将通过监控平台进行实时监测。

       如对上述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销号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7天内(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5)向宜丰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问效电话:0795-276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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