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镇三举措稳步推进农村住房安全

发布时间: 2024-06-25 09:59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是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石市镇加强农村疑似危房排查鉴定,对动态监测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安全一户,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存量危房动态清零。石市镇监测的108栋有疑似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进行工程销号98栋,村建办将持续推动动态清零。在做好常态化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农村住房安全突出问题,对全镇范围内的疑似危房做到心中有数,整改方向明确。

二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实际受益。今年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户已申报8户,其中6户新建户,2户维修户,预计每户补助2.3万元,维修加固户费用每户6000元。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拨付分两次进行,农户开工经镇上传资料和系统后新建户上级已及时拨付12000元(不低于补助总额50%的资金),维修加固户已及时拨付6000元(补助总额的100%);接下来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全部资金拨付到户。每次资金拨付均是及时、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资金链明确。

三是常态化推动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5月,我镇村民建房审批共91栋,约15.45亩。此间我镇未发生未批先建、批东建西等违规建房现象,过程中村建办持续坚持审批过程规范有序,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流程,从村民申请到村集体审核、讨论、公示再由乡镇联审,均通过后才可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再报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发放证书后村民才可动工。在村民建房过程中我办严格组织实施“三到场”,即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房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房屋验收完成后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合格后农户方可到县一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信息来源:宜丰县石市镇政府
【打印本页】 【纠错留言】 【关闭窗口】 分享到:

主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65503

政府网站标识码: 3609240002 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0556号 赣公网安备 36092402000001号

网络信息安全举报电话:0795-2991000 举报邮箱:yf_jx@126.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