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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全省首例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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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水权交易是在我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背景下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为主体,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结余水量为标的,在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双方可采取公开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宜丰县和万载县均处于锦江流域,具备交易的基本条件。

宜丰县因当地产业结构用水因素,地下水指标紧缺,与宜丰县相邻的万载县具有富余的地下水取用水指标,具备进行转让的条件。按照《江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权交易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水权交易在全省尚无先例,无经验借鉴,宜春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加强协调指导,与两县政府多次沟通和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并召开宜丰县、万载县地下水水权交易协调推进会。经专家组论证后确定,本次进行区域水权交易的地下水取水量指标为63万立方米,按照每年每立方米0.24元的价格进转让交易,万载县每年可获得15.12万元转让费收入。

开展水权交易,对转让方而言,转让节余取用水指标可通过市场交易带来经济利益,促进建立节约用水的激励机制;对受让方而言,由于水资源的有偿取得,可推动建立水资源要素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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