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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3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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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河(湖)长2023年1号令有关要求的通知》(宜河办字〔2023〕3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对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1.优化河长设置,更新河长名录

2023年以前我县共有18名县级河长,48名乡级河长,225名村级河长,经过上半年深入基层调研,按跨乡河道设置县级河长、跨村河道设置村级河长的原则对全县的6条主要河道的县级河长,明确了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袁宝珍担任锦江宜丰县段内的县级河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征担任长塍港河的县级河长,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荣华担任耶溪河段的县级河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彭情友担任棠浦河段县级河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志坚担任苏溪河段县级河长,副县长余敏担任潦河宜丰段县级河长。截至当前我县共设置8名县级河长(包括县级总河长和县级副总河长)、45名乡级河长、228名村级河长,并对外公示了更新后的人员名单。

2.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开展情况

6月1日,接到《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复核工作的通知》(赣水函〔2023〕147号),我办迅速组织各乡镇(场)对何家水、大塘水等50条普查名录内的河流进行了复核,当前已完成了该50条河流的信息复核完善工作,并已上报至市级,待审核。

3.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开展情况

5月19日,我办在征求了各河长制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宜丰县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表的函》(宜河办字〔2023〕3号)。当月按时在河长制河湖管理地理信息平台上传了正式文件,并填报了本月工作进展。县河长办每月均向各责任单位调度,但由于部分成员单位不能及时回复进展情况,致使每月不能及时在平台上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4.加大巡河履职督促力度,定期通报巡河进展

为提高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履职的积极性,第一季度结束后,我办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季度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情况的通报》(宜河办字〔2023〕1号)文件,并于4月份向县分管领导进行了当面汇报,后经分管县领导批示将每季度通报改为每周对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进行通报,截至当前我办已进行了13次通报。

5.组织开展全县总河长会,压实主体责任

6月19日,我办组织16个乡级总河长、26家县直单位(其中23家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工作推进会,会上县河长办副主任汇报了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各乡镇(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排名情况,传达了各河长制成员单位2022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并对2023年度上半年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进行了通报。

6.积极推进宜丰河幸福河流建设项目

自2022年开始谋划开展宜丰河幸福河流建设项目,一直到2022年9月30日县级总河长发布《江西省宜丰县宜丰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规划》(宜总河长令〔2022〕1号),总投资94678万元,建设年限2022—2025年。我办按照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主要是水安全保障、水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可持续利用,在推进过程中发现各责任单位报送工作阻力极大,后经我办调研了解到该规划有诸多未考虑的现实因素,致使一些目标无法实现。7月12日,我办牵头组织编制单位和各责任单位对规划进行了重新修编,当前编制单位正在对其中的32个项目进行逐项优化调整。

7.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3月22日,在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县河长办联合县水利局、宜丰中专学校在百岁山生产基地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及节水宣传活动;次日,县水利局再次联合新昌镇人民政府在农贸市场、各村、社区人口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3月22日—28日,在县政府大楼一楼大厅及宣传电子大屏上连续一周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6月5日,县水利局联合县河长办、共青团宜丰县委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母亲河,宜小青在行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存在问题

1.河长有效巡河记录数偏低,不达标

各级河长例行开展巡河是河长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河长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但是,由于大多数河长巡河只是为了完成考核任务,进行打卡形成巡河记录,导致巡河总记录数远远高出了应巡次数,而有效巡河次数又低于应巡次数。另有部分河长年龄较大,对手机等电子工具使用不熟练,在河长App操作上存在困难,导致其认真按要求开展了巡河,却未能完成打卡记录。

2.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2023年半年时间已过,但仍有部分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的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度重点工作没有任何进展,也还未在河长制管理地理信息平台中填报过各月份工作进度。

3.河长制成员单位之间联系不紧密

6月19日,全县共20多家河长制成员单位开会时,发现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担负的职能不较熟悉,每年基本上只有在开总河长大会的时候才有见面,致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履职不够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1.定期对全县河长岗位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度

下半年,我办将持续关注县域内县、乡、村三级河长岗位变动情况,定期开展调度。若县级河长发生变更,将及时发文调整,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关联的河长制公示牌也将同步变更到位。

2.尽快启动我县河流健康评价工作

根据省河长办印发的《江西省河湖健康评价及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方案》(赣河办字〔2023〕7号)文件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县需完成白市河等两条河流健康评价及河流健康档案建立工作。计划在8月底前落实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3.深入对接《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

6月2日,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赣河办字〔2023〕9号),考核内容分为综合、水环境质量两大部分:综合部分有三大项25小项,水环境质量部分共6项。针对今年考核方案,我办计划从7月开始,对考核内容逐条参考对照,查缺补漏,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实物,紧贴考核内容。并依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参考制定《宜丰县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

宜丰县河长办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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