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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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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12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上

宜丰县审计局局长卢思成

县人大常委会: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于2022927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报告了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纠正等处理措施,并限期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上报到审计委员会。截止至202211月底,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六大类问题,除宜丰银龙水务贷款担保的问题需分阶段整改到位外,其它问题都整改到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9个问题也整改到位,在这次审计整改中我们依据依法上缴国库19683.79万元,相关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执行财经纪意识越来越强,人大常委会持续对审计整改推动的作用越来越大。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收入结构不合理,非实体经济收入占比较高

2021年宜丰县财政总收入236676 万元,其中总部经济8961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7.86%,非实体经济收入占比较高。

整改情况:县财政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督导,加强沟通协调,协同税务、人行等部门,强化收入征管分析研判,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切实稳固“骨干财源”,壮大“潜力财源”,挖掘增收潜力。充分利用锂电行业窗口期,着力在新能源等领域招大引强,扎实推进宜丰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等项目的落地见效,加快壮大锂电产业集群,为地方财源培育更多源头活水。20221-10月,工业园区企业累计上交税金14.85亿元,同比增收6.3亿元,增长73%

2.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截至202112月底,预算收入18684.44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其中:(1)部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735.87万元未缴入国库,其中:非税专户利息收入1115.91万元、乡财资金利息收入451.73万元、基本建设专户利息收入168.23万元;(22021年非税收入16948.57万元挂往来未入库,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收入6802.84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799.3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性收入5346.35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在积极查找原因的同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清理,将2021年未入库的非税收入18684.44万元全部缴入金库。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入国库。

3.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外借资金和对外担保,且欠缴污水费和管网费

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为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宜丰县人民政府占股45%),向公司外借资金6696.14万元,且向特定关联业务企业担保贷款资金累计达6580万元,资金运行存在安全风险。因上述外借到其母公司中国银龙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资金年利率2%明显低于同期市场借款年利率,造成该公司利润减少335.9万元 ,相应政府分红减少151.15万元。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欠缴污水费和管网费414.71万元、水资源费373.09万元。

整改情况:(1)拆借资金问题。截止审计日,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余额6696万元,扣除借回注册资本金875万元,已全部收回。

2)贷款担保问题。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相互联保是企业经营需求。目前,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金额为5080万元,集团内公司为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10530万元,集团内公司为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担保金额远大于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如果取消相互联保,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将面临五年内全部还清1亿多银行贷款的问题,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鉴于此问题的复杂性,县银龙水务将在今后的营运中消化整改到位。

3)追加利润分配问题。宜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在扣除应付未付银龙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利息67.5万元及企业所得税后,应分配政府分红款90万元,现已全部缴清。

4)水资源问题。2019-2021年共欠缴水资源费373.09万元已全部上缴。

+ 5)污水费问题。截止审计日,欠缴的污水费414.71万元已全部缴清。

4.宜丰县潭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虚增成本费用,减少可分配利润

国有控股企业宜丰县潭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预提职工工资、奖金等名义虚增成本费用,减少可分配利润215.8万元。经调整核算,按照国有资本占股比例,宜丰县潭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分配而未分配国有资本分红121.55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指出后,宜丰县潭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61日将上述款项应分配利润款121.55万元全部缴交国库。今后将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

5.无依据收费

部分预算单位通过宜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无依据收取工作赞助费等。例如:宜丰县教体局收新华发行集团、江西省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江西新华银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赞助费346.41万元;宜丰县医保局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联合办公经费71万元;原宜丰县畜牧水产局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工作经费44.43万元。

整改情况:宜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已在20225月全部取消非税收入过渡户,所有单位的收入必须通过“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中收取;执收单位收费项目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局编制并公布的《2022年宜丰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宜丰县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2年宜丰县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采取日常督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稽查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

6.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到位

为了县本级收支基本平衡,宜丰县财政局以借款方式通过宜丰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收回其全资子公司宜丰县财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500万元。

整改情况:县财政2022429日根据政府抄告单拨付宜丰县财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500万元,用于补足公司资本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挤占项目资金。县城管局将垃圾分类亭及垃圾桶购建项目结余资金21.8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整改情况:县城管局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支出,按照批准项目及用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控制基本支出占比。

2.坐支账外租金。县城管局坐支环城北路老办公楼一层店面租金15.6万元用于支付老办公楼装修欠款。

整改情况:县城管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先入财政专户再支出,杜绝坐收坐支的情况。

3.违规发放钱物。县工业园管委会未按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周末加班值班补助44.1万元、超标准发放工会经费3.36万元、未按规定发放领导干部电话费0.48万元;县统计局无依据发放退休人员降温费0.48万元。

整改情况:县工业园管委会今后将规范园区津补贴发放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依据发放,从20226月起已经停发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费;对于工会超标准发放情况,已追缴3.36万元入账。县统计局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今后将不再出现违规发放津贴的行为。

4.超范围支出。县城管局支付村级建设扶助款、社区工作经费、棚改户拆迁过渡期租房费用等8万元;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支付村级扶助款7万元;县工业园管委会直接列支工业园派出所日常公用支出13.43万元,未按县公安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将派出所的工作经费转至公安局机关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县城管局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今后将加强支出的管控和资金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县工业园管委会已经将派出所支出纳入预算,并将该项经费拨入到公安机关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报销机关经费,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5.“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县城管局支付较大金额宣传费用没有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县统计局支付大额广告费未经班子会研究。

整改情况:县城管局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中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大额资金使用要求,8000元以上单位自有资金使用必须上班子会研究,集体讨论。县统计局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今后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6.支付手续不规范。县工业园管委会存在支付办公费及宣传费等附件一次性填制,支付工程款没有验收手续等问题。

整改情况:县工业园管委会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务规定报销食堂、机关经费,严格审核支出原始凭证,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做到合同及工程验收单等手续完备才报账。

7.“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县工业园管委会公务接待基本使用电函为凭,且大部分电函没有电话号码,部分会议用餐没有相关会议通知、签到表等附件资料;县统计局存在无公函、无审批接待现象。

整改情况:县工业园管委会今后将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落实《宜丰县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对电函接待要写明来函的电话号码;严格落实《宜丰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做到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县统计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三公经费”等相关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确保三公经费支出真实且手续清楚。

8.存在账外资产。县城管局部分车辆购置时没有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形成账外资产145.6万元。

整改情况:县城管局已对账外资产进行账务调整,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9.拖欠工程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存在已验收但较长时间仍未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涉及金额1264.54万元。

整改情况:截止至20221130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已验收未拨付工程款余额为825.8万元,工程款在不断结算支付。

各位委员: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完毕,请各位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谢谢各位!

附件: 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和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整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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