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第10项和《宜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之规定,县政府县长王方大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
黄志坚为县政府副县长;
吴智魁为县政府副县长。
免去:
徐济周的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黄志坚等2位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黄志坚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一、基本情况
黄志坚,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江西省高安人,大学学历,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宜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2003.09--2007.08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系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2007.08--2008.11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永丰乡干部
2008.11--2011.05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永丰乡副科级乡长助理
2011.05--2012.06 江西省丰城市张巷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员
2012.06--2014.09 江西省丰城市铁路镇党委副书记
2014.09--2017.08 江西省丰城市淘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08--2018.02 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8.02--2020.07 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党委书记
2020.07--2021.06 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2021.06--2021.08 江西省丰城市梅林镇待安排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2021.08--2021.09 江西省靖安县委常委
2021.09--2023.04 江西省靖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23.04-- 江西省宜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二、主要现实表现
该同志对党忠诚、勇于攻坚、敢于担当,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作风务实,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破解难题有方法,推进工作有步骤,调任宜丰后迅速进入角色,到分管单位、挂点乡镇调研座谈,部署推动工作,该同志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合适人选。
吴智魁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现实表现
一、基本情况
吴智魁,男,汉族,1983年09月出生,江西省高安人,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宜丰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2001.09--2005.08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学习
2005.08--2007.03 厦门东南融通集团财务专员
2007.03--2009.05 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咨询顾问
2009.05--2009.09 待业
2009.09--2011.07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
2011.07--2012.07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员工
2012.07--2013.10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计划财务部中级业务经理
2013.10--2015.02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计划财务部副主管
2015.02--2016.09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计划财务部主管
2016.09--2017.08 广发银行南昌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2017.08--2018.09 广发银行南昌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
2018.09--2019.05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金融同业部总经理助理
2019.05--2020.02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顺外路支行行长助理
2020.02--2021.07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南京东路支行行长(一级部副总经理级)
2021.07--2021.12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六级行员
2021.12--2023.04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六级行员、挂职任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2023.04--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六级行员、挂职任江西省宜丰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
二、主要现实表现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综合素质高,金融工作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善于破题解题,能够从宏观上、全局上思考问题、把握重点、部署工作,该同志是县政府副县长的合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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