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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肖林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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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林(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肖林鑫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晏爱国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易磊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梅分田同志任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勇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霖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罗柏芳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肖剑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

黄岗峰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陈凯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罗斌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雷鹏同志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小永同志任县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赖建定同志任县社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献卫同志任县林业产业保障中心主任(正科级);

李尤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彭黎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祺鹏同志任县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龚妍同志任县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宁同志任县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德林同志任县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易祥同志任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晏爱国同志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勇胜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罗柏芳同志县公安局芳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剑军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斌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棠浦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献卫同志县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祺鹏同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宁同志车上林场副场长职务;

聂云峰同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周秋生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卢建强、陈文国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宏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伟同志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浪华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闻青云同志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颜凌志同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冷四清同志县公安局石市派出所所长职务;

毛向群、李清平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肖汉同志县森林公安局棠浦派出所所长职务;

蔡龙根、龚成兴、彭卫芳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熊斌洪、宋余平同志黄岗山垦殖场副场长职务;

黄立新同志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李俊敏、冷常青、刘有根同志县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姚陈云同志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22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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