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直通车”专栏
今天给大家解读的是金融类政策
金融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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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1.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条件,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大,且上年度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
2.省科贷补偿金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在我省境内注册,经营1年以上,企业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属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优先扶持;
3.江西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4.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宜丰县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三农和其他经济组织;
5.依法设立、合规经营、生产稳定、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影响续贷帮扶资金安全的诉讼案件的经济实体和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6.小微企业;
7.所有转贷业务对象;
8.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宜丰县零售企业,入驻“江西专区”或“宜春专区”开展销售的企业;
9.宜丰县范围内,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商业性展会的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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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措施(9项):
1.财园信贷通;
2.江西省“科贷通”;
3.江西省“科贷通”贷款贴息;
4.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5.续贷帮扶业务;
6.创业担保贷款;
7.降低转贷利率;
8.发展壮大电商产业;
9.实施商业性展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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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园信贷通贷款纳入融资担保体系操作细则的通知》(赣财建〔2020〕6号);
2.《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科发计字〔2020〕50号);
3.江西省“科贷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细则(试行)》(赣科发计字〔2018〕95号);
4.《宜春银行保险业2021年普惠金融行动方案》(宜银保监发〔2021〕5号);
5.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南银发〔2021〕48号);
6.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社〔2020〕23号;
7.《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6条支持措施的通知》(宜府字〔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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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时效:
2.降低转贷利率: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发展壮大电商产业、实施商业性展会补贴:以具体文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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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财园信贷通、“科贷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续贷帮扶业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和还款凭证,以及付息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征信报告;服务单位承诺担保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降低转贷利率、发展壮大电商产业、实施商业性展会补贴:以具体文件通知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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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限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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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1.财园信贷通受理地点: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00
2.科贷通理地点:企业通过“江西省科贷通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申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3.“科贷通”贷款贴息受理地点:中国银行宜丰支行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4.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续贷帮扶业务受理地点:宜丰县财投融资担保公司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5.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地点: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00
6.降低转贷利率受理地点: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7.发展壮大电商产业、实施商业性展会补贴受理地点:宜丰县商务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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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1、财园信贷通责任单位: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李 琳 联系电话:19807051295
2.科贷通责任单位:宜丰县科学技术局、中国银行宜丰支行
联系人: 胡晓云 联系电话:13979592028
联系人: 吴文斌 联系电话:15579833313
3.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续贷帮扶业务责任单位:宜丰县财投融资担保公司
联系人: 余宏荣 联系电话:15879511821
4.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志雯 联系电话:13979586688
降低转贷利率责任单位: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刘勇辉 联系电话:13979592079
5.发展壮大电商产业、实施商业性展会补贴责任单位:宜丰县商务局
联系人: 吴 敏 联系电话:15879587912
联系人: 李 芳 联系电话:1387050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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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宜丰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0795-2765290
宜丰惠企
1.在全省率先公布《宜丰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2.2020年10月起制定并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明确每月1-25日为园区企业“安静生产期”,除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特殊情况外,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随意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3.出台《宜丰县“结对助企”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方案》,精心选派172名优秀后备干部对全县147家规上工业企业和35个重点项目实行“结对驻企”,做到帮扶全覆盖;
4.制定并落实《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6条支持措施》,大力度支持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5.出台《2022年宜丰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方案》、《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方案》,结合宜丰实际,制定194项任务和100项措施,以“创一等工作”标准,着力提升我县营商环境。
6.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成立营商环境“啄木鸟”专班,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涉及工作作风、工作流程、工作效率等方面问题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整改一批,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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