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宜丰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实施宜丰县租赁型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规范人才公寓管理提高敷体使用效率,改善人才居住环境,加快人才集聚步伐,进一步做好城市住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
三、工作目标
满足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吸引激励青年人才扎下根,创新业,乐享生活。目的是改善青年人才住房条件,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宜丰县租赁型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
(二)项目类型:改建项目
(三)项目建设位置及范围:宜丰县新昌东大道南侧、粮食储备库西侧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型人才公寓现有30套住房,每套面积约130平方米,为加快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本项目拟将存量闲置租赁人才公寓改建为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每套房屋改建成两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预计建成后项目总套数60套,单间面积65.18平方米,并修改建筑格局及提供基础装修、家具家电配套入户,具备入住条件。
(五)项目建设与运营方式
1.由政府授权公司运营,负责建设资金落实及还本付息。
2.由工投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
3.为确保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营收入。同时,工投公司负责运营丰县租赁型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项目,每年从经营性收益中拿出部分收益资金用于还本付息。
五、惠民利民措施
人才公寓管理使用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原则。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人才公寓综合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才公寓申请 受理、资格审核、房源分配以及与公寓产权单位、具体服务 单位的协调等工作。
六、后续工作考虑
1.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要负责按照项目申报和建设程序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申报有关资料,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规,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督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要求。
2.若项目总投资增加,须由县审计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核实,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由万投公司相应追加项目补贴金额。
3.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确保项目顺利、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县政府协调解决。
4.工投公司应保证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解读人:熊刘强 联系电话:0795-27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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