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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丰县委 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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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宜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速描绘“美好生活在宜丰”绚丽画卷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统筹协调,主体责任更加落实

1.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命之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全县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活动,邀请华东交通大学和宜春学院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授课,开展“百名讲师千场宣讲基层行”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全年共开展专题培训100余场,受众8000余人次。

2.加强统筹部署。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讲话,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组织全县16个乡镇()2个县直单位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现场述法,其他单位党政负责人书面述法,实现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述法全覆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5个,总结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并就2023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3.深化法治教育。始终坚持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联合印发《关于下发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程列入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县委宣传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联合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推动《纲要》等权威辅导读本在全县的学习宣传。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

4.狠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举措》,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聚焦职能转变,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5.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落实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宜丰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宜丰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宜丰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三份清单,公布行政备案事项162项,优化审批服务58项、实行告知承诺12项、审批改备案5项、直接取消审批10项,大大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6.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新的集全县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自助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县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于10月30日正式对外开放。大厅共两层,面积6000余平方米。出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完善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制定投诉办理标准化程序,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确定全县统一的行政服务模式和规范,全力打造全新智慧型政务服务大厅,高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由“进一扇门”向“进一个窗”转变,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全方位”政务服务。

7.逐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委等11个单位已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正逐步推进各成员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积极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及受理范围,全年未收到关于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的投诉举报。

()严格依法行政,法治保障更加有力

8.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印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积极组织专家论证,由县检察院专业人士、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律师以及法学专家等47人组成“宜丰县行政执法专家库”,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政府决策事项,积极组织专家论证,为县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更专业更精准的专家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9.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在全市县级层面率先成立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对县政府常务会议题进行审查,协调处理全县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与清理。对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报备,并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审核政府合同20件,其他事项和文件33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已报送县人大和市司法局备案。县政府办依法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挂网公示2件重大行政决策。

10.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5月第一轮清理结束后,共清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1件,其中继续有效14件、废止17件;以部门、乡镇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继续有效6件。8月底,经过第二轮更深入的清理后,最终清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93件,其中继续有效25件、废止68件;以部门、乡镇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5件,其中继续有效37件、废止28件。

()规范行政执法,执法质效更加提升

1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宜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或者经举报后核实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执法人员,严格依照规定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各单位积极推动落实宜春市行政检查监督评价系统的结果运用,行政检查满意率评价达100%。

12.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全县29家行政执法单位共计录入行政裁量权基准3584条。积极推进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13.逐步规范乡镇综合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和公安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县直执法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宜丰县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宜丰县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制定乡镇综合执法案卷指导手册,推动宜丰县乡镇综合执法依法、有序、规范、常态化进行。

14.推动落实“不罚轻罚”制度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落实增效。2023年全县出台不罚轻罚事项清单的单位共计28个,其中免罚256项,减轻处罚48项,从轻处罚70项;共做出免于处罚案件10612件,减轻处罚案件数1105件,从轻处罚案件数58件;不予处罚金额199.11万元,减轻处罚金额1239.42万元,从轻处罚金额24.12万元。

15.强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共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37个,录入检查结果116个,开展重点监管104次,日常巡查172次。严惩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全县电诈警情90起,同比下降16.7%;破获电诈类案件198起,同比上升127.6%;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8人,返还受害人资金329万余元;成功劝阻800余人次,直接避免群众损失700余万元。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健全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对整治中发现的29个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对两名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典型问题进行建章立制,确保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健全矛调机制,行政调处更加规范

16.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成立“宜丰县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锂电产业调解工作室”“宜丰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全年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240件。组织对全县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专门督促检查,全县各赋有行政调解职能的单位行政调解制度更加健全,人员、场所、经费进一步得到了保障。举办了一期行政调解业务培训,行政调解人员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县共受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医疗、环境保护等行政调解案件2500余件,涉案金额2400余万元。

17.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2023年4月,行政复议进驻矛调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配备了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行政复议场所,并在新的化解中心调解行政复议案件,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7件,受理44件,已审结41件,正在审理中3件。已审结的41 件复议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23件,撤销4件,经过调解或和解撤回申请终止复议9件,驳回4件,确认违法1件,不予受理的3件(超过法定期限内申请)。2023年11月,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

18.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年度考核。通过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败诉率等多方面考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举证答辩、出庭应诉工作。在全县16个乡镇()29个县直部门建立由各单位分管领导为联络员的府院互动机制,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举证答辩工作,指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3年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共计24件,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办行政案件4件,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

()打造阳光政府,为民服务更加高效

19.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516条,其中宜丰县政府网公开信息2475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041条。二是提升政策解读实效。通过政策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等多样化的解读形式,围绕招商引资、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方面发布政策解读46条,政策文件解读率达100%。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式管理,全面梳理全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全年发布意见征集公告9条,收到反馈意见16条。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类信件18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积极办理两会建议提案。2023年,收到并办理完成人大代表建议38件,政协提案96件。办结率、满意率、回访率均达到100%。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股室专人办”的三级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都具体到部门、明确到岗位,分解到个人。二是积极解决问题。通过拟定工作方案、召开部门沟通会、提案征求意见会、对接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等多种方式提高办理质量,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理答复,实现了问题解决、代表和委员满意。三是注重转化落实。县政府办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对各承办部门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催办,及时掌握进度、对接协调,提升办理成效。

21.逐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乡乡通”工程,积极构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 “一线通、一网通、一掌通、一站通”智能化、远程化、全天候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推行社会律师参与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部分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足、落实不到位,还存在行政执法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的情况。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力度不一、进展不均衡。二是基层法治人员偏少,能力素质偏低。很多乡镇和单位法治人才严重不足,符合担任法制审核人员条件的更少,一线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法治素养和水平相对不足。三是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还需再加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还不够扎实,存在很多短板和漏洞,行政执法案卷还不规范,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还不高,常规项目优势不明显,加分项目不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顶格部署、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议上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并着重对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法治督察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县委书记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对16个乡镇()和两个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职情况,进行了集中点评。通过集中全面述法,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意识,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形成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强大引领力。2023年12月,我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已按省、市文件要求及时上报。

()强化法治政府督察考评

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督察评查力度,以督促改提升执法水平。一年来,县委依法治县办抽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和各执法单位的法制审核人员,成立3个督察组,本着以督促建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查阅资料、抽查案卷、实地督察等方式,对全县16个乡镇()33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全面督察。将案卷规范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重点对全县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了2次评查和1次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聚力解决好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问题,为宜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持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策划、组织好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力量。加大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执法部门从业人员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保障。建立乡镇与县直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持续发挥行政执法专家库作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将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时刻紧盯《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变化,实时跟进上级指标要求,制定本县指标体系,部署开展法治建设指标攻坚,全力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中共宜丰县委               宜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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