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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气味污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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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

工单编号

DH9932110023102500445

诉求类型

举报

服务对象

女士

诉求时间

2023-10-25

所属区域

宜丰县

受理来源

电话

来电号码

保密

联系电话

保密

标题

关于气味污染的问题

受理内容

问题描述: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宜丰县工业园科乐材料,该厂每天不间断排放废气,产生刺鼻性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对此表示不认可。之前来电反馈过相关问题DH9932110023081811559,处理意见:接到市12345热线平台工单(编号:DH9932110023081811559)返单后,信访人于2023年9月14日早晨来电反馈有异味,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查看,现场检查江西科乐材料有限公司拉丝造粒工序使用推拉帘及透明帘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现场在厂界未闻到明显异味,执法人员现场告知信访人近期会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周边废气开展监测。2023年9月19日我局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到科乐公司,并主动告知信访人对江西科乐材料有限公司厂界周边废气进行布点开展监测。对此,我们作出以下处理:1.要求企业继续加强对废气收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2、我局执法人员后期会联系信访人告知检测结果。现服务对象表示后期有告知检测结果无问题,但是未提供检测报告,并且还是一直产生刺鼻性气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诉求目的:服务对象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处理气味污染的问题

详细地址:宜丰县工业园科乐材料

办理科处(股)室

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一中队

办理

操作

处理完成

办理情况

2023年11月3日,执法人员前往江西科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拉丝造粒工序三条线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处于运行状态,企业周边为闻到明显异味。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未超标。对此我们将作出以下处理:

1.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2.要求企业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附件:

1.照片

2.检测报告

调查处理人员签字:

诉求事项承办负责人确认意见

企业排污许可证上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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