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宜春市市河长办关于河长制工作的要求,我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构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为引导,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有效修复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大美生态、科级文明新宜丰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乡、村两级河长和“三员”设置情况进行公示。
同时欢迎公众监督举报影响江河湖库水环境的问题。
举报电话:0795-2765211
举报信箱:宜丰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宜丰县新昌西大道93号)。
举报邮箱:yfshuili_253@163.com
宜丰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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