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承办机构、举报电话、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
(一)事项名称:涉及交通运输违法行政强制事项
(二)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宜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二条之规定。
(五)申请材料: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二条之规定提交书面材料,强制机关依据法定情形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六)办理流程
见附件《宜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流程图》。
(七)办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八)监督方式:内部监督
监督部门:宜丰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795-2765287
(九)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十)举报电话:0795-2768110
二、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宜丰县人民政府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上高县人民法院
三、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
(一)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办公电话:0795-2765287
(三)办公地址:宜丰县交通运输局(宜丰县新昌中大道80号)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
宜丰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流程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