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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同安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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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同安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事指南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95-2918009

站负责人:罗

联系电话:18879556163

   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同安乡同安人民街B056号

★工作职责

宜丰县同安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是向广大群众提供“专业性、窗口化、一站式、综合型”法律服务的工作平台。其主要职责:

1.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

2.现场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接待、解答基层法律服务等等方面的业务咨询,导引需要法律帮助对象顺利进入法律服务环节;

4.接待、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向相关调解组织引导、分流人民调解案件;

5.接待、解答与司法行政职能有关的咨询,指引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的办理程序;

6.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原则

宜丰县同安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秉承“便民、公益、专业、统一”的工作原则。

1.便民。就是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服务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服务力量进行资源整合,在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服务窗口,为人民以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提供方便。

2.公益。就是手里、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3.专业。就是窗口工作人员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相对准确、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4.统一。就是规范服务窗口的设置,统一“接待、解答、导引、分流”的工作程序,让来访人少走不走弯路。

★服务守则

1.为规范本站值班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守则,供本站值班人员共同严格遵守。

2.值班人员要求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态度热情、礼貌用语,及时、耐心、细致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定“便民、利民”原则,尽力为接受服务的群众提供方便,不得刁难、歧视来访人员,不推诿、敷衍和无故拖延来访事项的办理;

4.值班人员一律以宜丰县同安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名义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不得利用值班便利争抢业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

5.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又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值班人员应当为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名册,供其选择。

6.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准迟到、早退或缺席。

7.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准收取来访人员的财物和接受来访人员的宴请。

8.不丢失、隐匿和擅自毁损来访人员的材料;不泄露来访人员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工作流程

接待→咨询解答→分流案件(引导诉讼、引导仲裁、引导公证、指引鉴定、引导调解、其他途径)→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承诺

向广大来访者郑重承诺:

1.我们为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尽力为您找到依法维权的途径;

2.我们为您提供便捷引导服务,尽量让你和他少走或不走弯路;

3.我们尽力发挥专业水平,努力让您兴致而来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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