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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什么?哪些人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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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性岗位是什么?

根据就业促进法,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扶贫、林业草原等部门均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相应人员。

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公益性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 哪些人可以申请?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单位拟聘任岗位的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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